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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发帖数: 1141 | 1 11月15日,上海大火燒死58人(官方數),重傷80餘。這次特大火災,必須嚴肅追究政
治領導責任!!!
韓國漢江大橋垮塌導致了該市市長遭罷免,該國總理引咎辭職。 台灣「莫拉克」 風災
,時任「行政院長」的劉兆玄被揭在水災第四天去理髮,民眾追究政治責任,最後劉兆
玄「內閣」總辭。上海大火,也應該追究上海市長的政治領導責任。
昨天「頭七」,悼念亡靈,區委書記出來哭哭咧咧,市長、市委書記為甚麼不講話?
(一)追究上海市領導的責任
上海大火從下午1:53開始,一直燃燒到晚間9點,請問這段時間,上海市長在做甚麼?
為甚麼不到現場?甚麼時候才到現場?消防局長在幹甚麼?是否到了現場?這些事情應
該一一向公眾交代清楚。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15日深夜率國務院工作組緊急趕赴上海,指導火災事故救
援及善後工作。16日凌晨1時許,孟建柱抵達上海,立即趕往火災現場,實地查看現場
情況,瞭解搜救工作最新進展。上海的市長,書記甚麼時間到現場???
這次大火發生後,上海當局對消息進行嚴密的封鎖,嚴格控制對這次火災的調查和報導
。這次大火,燒死的人和造成重傷的人是死在那裏?在火災中倖存者是怎樣逃出來的?
有人說消防人員根本沒有進入大樓。救火車是幾點到達火場的?採用了何種方式救人、
滅火?這些都要公佈真相,然後追究、查處瀆職者、失職者和犯罪嫌疑人的責任。
11月21日是火災死難者的「頭七」祭日。為何禁止很多上海市民包括「訪民」前去祭奠。
(二)相關責任的追究
這次大火的起因,據說是在維修中的,引燃掛在護手架的護攔網和隔熱材料,這些材料
是易燃的,燃燒後能產生毒氣,為甚麼會使用這些材料?誰的責任?直接責任是誰?間
接責任是誰?監管責任是誰?
這種建築材料,據說國外是禁止使用的,我國有否相應的法規?知法犯法,缺少立法都
應該追究責任。
據傳大樓內部消防器材不全,居民也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火起之後不知逃生路徑在哪,
也不知道有那些自救的方法。住在高層的人,從來沒有人跟他們講過遇到大火如何逃生
,如何自救,也沒有經歷過消防演習。
公安,消防局,明顯失職,建議局長引咎辭職。
上海大火造成58人死亡這並非天災,明顯是一場人禍。對人禍首先揭露真相,允許媒體
、允許學者進行調查、揭露,並且嚴肅處置負有政治責任的官員。只有查辦官員才能減
少人為災難。
保護生命,維護居民安全,這是政府的最起碼的職能,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這個政府就快
完蛋了。
(三)大家一起來維權
上海大火「頭七」有20萬民眾前去悼念,上海政府竟把「訪民」「維權律師」關在家中
,不許接近現場,請問,他們是「黑五類」? 「賤民」?或是「階級敵人」嗎?他們
是中國公民,侵犯他們的人身自由權利,是違法行為,執法者違法,應該罪加一等。
上海著名維權律師鄭恩寵,在11月15日大火後四小時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揭發了內幕,
令上海當局感到恐慌。18日下午鄭恩寵被炒家、沒收「上海大火反思」手稿及二部手機
,並遭到4個小時的傳喚。他收到警告不要再對上海大火發表任何意見。
上海當局把維權的訪民、律師都當做「階級敵人」。如此下去,他們會發現, 「敵人
」和維權者越來越多。
如果上海當局不公佈大火真相、懲處官員、安撫家屬;在死難者的祭日:「二七」、「
三七」……「七七」「一週年」……「兩週年」都會有很多人到上海靜安區膠州路教師
公寓,悼念亡靈,討還公道,這會讓瀆職者,貪官污吏終生不得安寧。
維權者,團結起來,行動起來,爭取美好的明天!!!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於山東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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