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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发帖数: 1087 | 1 不赞成对极度残疾的胎儿堕胎的人的一个观点就是:
那是不是手指不大对就要堕胎呀。
那活着的人后来出了事故便痴呆了是不是也杀死呀。
你不要推广。
任何东西都是一个连续变量。
比如毒瘾,究竟什么样的瘾才算国家要干涉的瘾?烟瘾、酒瘾算不算?
所以有个量变和质变的过程。
那么谁来定这个标准?
大家。
对于那些比较极端的值,比如白粉毒瘾,基本上99%的人都认同国家要干涉。
同理,一个痴呆,或者四肢残疾的,也许也是99%的人都认同可以打掉。
对于轻微的残疾,则是灰色地带,这个可能就是争辩的地方。
所以不要拿这种极度推广法来驳斥对方的观点。
另外,这样的小孩是痛苦的。也许他/她会挣扎着想活下去,但是也许更想的是,当初
就不生下他/她。
也就是对于这样的小孩,也许这三种选择如下:
当初就不生下他/她 》 现在挣扎着想活下去 > 安乐死
对于那种非常痛苦的疾病的小孩,也许是:
当初就不生下他/她 》 安乐死 > 现在挣扎着想活下去 | c********d 发帖数: 11593 | 2 我觉得这是父母的选择吧。只要有人愿意为这些孩子负责,为何不留他们一条命?痴呆
或者四肢残疾的人又不会
妨害到别人什么,把他们和毒品相提并论,并且假设99%的人都希望他们没见天日就该
先去见阎王,不是太武断
也太残忍了些么。
【在 s****p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赞成对极度残疾的胎儿堕胎的人的一个观点就是: : 那是不是手指不大对就要堕胎呀。 : 那活着的人后来出了事故便痴呆了是不是也杀死呀。 : 你不要推广。 : 任何东西都是一个连续变量。 : 比如毒瘾,究竟什么样的瘾才算国家要干涉的瘾?烟瘾、酒瘾算不算? : 所以有个量变和质变的过程。 : 那么谁来定这个标准? : 大家。 : 对于那些比较极端的值,比如白粉毒瘾,基本上99%的人都认同国家要干涉。
| P****D 发帖数: 11146 | 3 父母愿意养且养得起,那就生呗。个人选择。
我自己是绝不会把长大后不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孩子生下来的。孩子少个手指没什么
,唐氏儿或四肢全残疾的一定要打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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