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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5892 | 1
但是这几个孩子毕竟是万里挑一的幸运儿。由于种种原因,很多被收养的孤儿弃儿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幸福,甚至饱含血泪。
为何有人卖孩子?
跨国领养有个前提,有人愿意收留,有人愿意放手。除此之外,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一般是一个发达国家的父母,一个经济落后国家的婴儿。跨国领养的大背景,是发达地区生育率低。
从某种意义上讲,跨国领养确实是个善举。对于一些孤儿来说,被发达国家的父母领养意味着从此可以摆脱贫穷,过上富裕一点的生活。因此,一旦某个孤儿被来自发达国家的父母领走,别的孩子就会投之以羡慕的眼光。但由于利益的驱使,这种本来善意的举动现在逐渐成了滋生犯罪的土壤,越来越多的人在金钱的驱使下开始涉足这一行业,把它变成了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业活动。有些人贩子从贫穷的父母那里买来孩子,再转手把孩子以高价卖给发达国家那些想认养孩子的父母,从中牟取暴利。更让人寒心的是,由于人贩子的巧嘴游说,那些生活在乡下的贫穷父母甚至会同意把他们的孩子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人贩子,再由他们把这些孩子卖到西方国家。
近年来,跨国领养在乌克兰和俄罗斯等国家已经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商业活动,被领养的孩子数目不断增加。去年,乌克兰有2150个孩子被外国的父母领走,而在俄罗斯,则有约8000名孩子“走出国门”。这些孩子多数是被西方国家的父母领养,其中被美国人领养的占最大多数,被意大利、加拿大和西班牙人领养的孩子每年也有数百个。
在柬埔寨,一些贫穷的父母为了20到50美元而卖掉自己的孩子的情况并不鲜见。然而,许多卖孩子的柬埔寨父母却认为他们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就连孩子们也对被卖到发达国家充满了向往。一位被父母以80美元卖给了人贩子、现在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孩说,那些被卖到发达国家的孩子是幸运的,“如果我能到那里去,我也非常愿意。”
国际领养形成产业链
通常收养国大使馆会接受关于收养儿童的任何资料,但如果当地美国大使馆觉得推荐人情况可疑,比如少数孤儿院健康儿童领养人数飙升或单一省份收养儿童人数奇高,档案也惊人地相似,官方可介入进行调查,但是通常官方对于收养确实穷困的孩子及渴望收养小孩的父母一般不会横加阻挠,尽管人们经常怀疑跨国收养是不是完全光明正大。
在海外领养产业链黑幕中,一些欠发达国家地区的医务人员也扮演与“孤儿星探”类似的角色。例如在越南,一个孤儿星探每找到一个可收养小孩的高额报酬使一个护士的50美元月薪显得相形见绌。一些护士和医生强迫母亲放弃自己的孩子并让她们做一个选择:要么支付无法负担的巨额医疗账单,要么放弃新生儿,因此一些文盲母亲不得不被迫签订她们根本无法读懂的合同。2008年8月美国国务院发布警告称越南胡志明市涂渡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明涉嫌造假,2007年曾有报道称此医院平均每天有200个孩子出生,3%的新生儿被遗弃。
在许多国家,婴儿经由有组织的购买、胁迫和盗窃,同亲生父母分离。在美国国务院列出的过去15年中领养来源最高的40个国家(如白俄罗斯、巴西、埃塞俄比亚、洪都拉斯、秘鲁、罗马尼亚等)里,有将近一半的国家由于严重涉嫌腐败及绑架,被暂停领养或禁止向美国输送儿童。然而,在一个国家因为腐败被关闭领养的窗口后,许多领养机构轻而易举地将他们客户的希望转向了下一个“热点”国家。而这个国家会忽然经历一场婴儿被海外领养的热潮——直到它也被迫关闭领养的大门。国际领养产业已经形成了市场,这个市场的驱动力,常常是它的客户。美国欲领养儿童的父母数量可观,为了家庭中新增一个小家伙的机会,他们会支付给领养机构1.5万美元到3.5万美元不等的费用(包括路费、签证费及其他五花八门的开销),这些钱很大部分都会流入到相关部门成为其获利的来源。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乌克兰利沃夫的几名医生和护士收受贿赂、伪造公文,合起伙来强迫一些产妇卖掉她们刚出生的婴儿。有时,他们甚至告诉那些产妇“婴儿生下来就死亡了”,然后再把这些欺骗得来的婴儿卖到国外领养机构牟取暴利。在阿塞拜疆,6名医生和护士目前正在接受审讯,他们涉嫌非法从事向外国的领养机构贩卖儿童。在俄罗斯,有关机构滥用职权、变相贩卖儿童的现象也不断增多。
与此同时,一些人认养孩子后并不能真的善待孩子,有人把这些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甚至虐待他们。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充满了欺骗,有的孩子不断地被倒买倒卖,完全成了人贩子的商品,于是就出现了以下情况:有的人把孩子卖出后一分钱也得不到;有的人付出了数千美元,却两手空空地回家,他们或者没能见到要领养的孩子,或者见到的孩子与所说的根本不符。
谁来关怀被收养儿童?
1993年,为防止国际领养业变味,一些发达国家在荷兰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其目的一方面是要简化国际收养程序,另一方面是要杜绝贩卖儿童的现象。这项公约首次制定了收养儿童的全球化标准。在贩婴现象非常严重的乌克兰,政府出台了《领养法》,从而完善了跨国领养的秩序,吊销了所有私人认养机构的营业执照,并不再批准成立任何私人认养机构。在俄罗斯,俄杜马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准备出台新的《认养法》,规定只允许那些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国家的夫妇到俄罗斯认养儿童。英国也出台了暂时不批准本国公民到柬埔寨认养孤儿的规定。
若论更为综合的解决方案,也许最好的希望来自《海牙国际领养公约》,该国际协议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以收养为目的出现的拐卖儿童现象。2008年4月1日,美国正式加入了这一协议,该协议还有75个其他签约国。在已经签约并且是儿童输出方的国家,如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和菲律宾,与海牙协议相配套的改革已经在其国内展开,内容包括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机构以监护儿童福利;设法首先安置那些有大家庭和当地社区背景的贫困儿童;同时对在本国运作的国外收养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据专家的说法,这些举措的结果是,以收养为目的发生的买卖儿童、欺诈、胁迫和绑架儿童的现象有了大量减少。
200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常设局又起草了《公约履约指南》,使公约内容具体化。然而,如果国际程序过于严格,也会让许多需要被人领养的孩子无法成行,或延误领养时机,这也正是该公约被人诟病之处。
另外,仅有法律很难控制领养业中的犯罪问题。完善有关程序,对领养过程实行国家监督,保证被领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才是使国际领养业走上正轨的必要手段。
各国收养政策
美国:公开领养
在美国领养被严格地限定在“保护被收养者为本”的原则上。美国国内收养实行“公开收养“的模式,即被收养儿童的生身父母不仅全程参与收养抉择和养育过程,还和收养父母共同养育被收养儿童:收养父母和送养父母相互认识、保持联系,也让被收养人知道谁是自己的生养父母和收养父母,孩子常常往来于双方家庭。
如果被收养儿童的生身父母想要回孩子,不论儿童被收养了多长时间,生身父母优先拥有养育权。美国国内待收养的儿童多为问题家庭儿童,或有健康问题,或有精神创伤。这保护了美国孤儿和有缺陷儿童的利益的同时,也驱使美国有收养需要的家庭把视线转向国外。
乌克兰:拒绝私人认养机构
在贩婴现象非常严重的乌克兰,政府出台了《领养法》,从而完善了跨国领养的秩序,吊销了所有私人认养机构的营业执照,并不再批准成立任何私人认养机构。
俄罗斯:按“公约”办事在俄罗斯,俄杜马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准备出台新的《认养法》,规定只允许那些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国家的夫妇到俄罗斯认养儿童。
日本:抵制被“海外领养”
鉴于日本日益减少的人口和日本人强烈的家庭观念,来自海外的领养要求是不被允许的。即便孩子失去了父母,他们的亲人也会收留他们。地震之后日本并没有出现待领养孤儿的现象,孤儿其他亲人会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看待。此外,日本的户籍制度也非常健全,它不仅能帮助失去双亲的孩子找到其他亲戚,同样也可以根据血缘关系找到遥远的亲人,所以对孤儿来说,要找到这样有血缘的家庭收养,并不是件困难的事。
日本与海地、印度的情况截然不同。在海地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那些孩子在灾难发生后没有出路,他们自己的国家也没有能力抚养和安置他们。即便是孩子的亲人也希望能有好心人领养他们。而在日本情况就不同了,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日本完全有能力照顾好孤儿。
日本不但对来自海外的领养申请保持拒绝的态度,就连在国内的认养都有严格复杂的流程。日本制定了非常严格的领养制度,据厚生劳动省2002年颁布的法令,四类领养人如要申请领养儿童,首先要经过儿童咨询处向都道府县的知事提出申请,儿童咨询处将对他们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儿童福利审议会也会根据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知事将根据这些调查和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申请认养的父母所接受一系列评估通常都很冗长繁多,有时简直像一场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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