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70028 | 1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昨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截至昨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努力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
共同奋斗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买车,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在南京市中华路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对丈母娘来说
如何加上女方名字这个很伤脑筋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出新房装修钱 不如给女儿买车子
按南京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但昨天,记者听到不只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子也不“亏”了 不用“防”着儿媳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新的司法解释,我觉得自己不会"吃亏"了,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 |
t*******r 发帖数: 270 | |
w*********i 发帖数: 658 | 3 楼下的为啥这么说啊?谁当初投资的房子最后归谁有什么不公平的吗?如果婚前女方买
房,离婚的话男方不会一起分房产的啊,这样不是避免了想娶富婆的WSN了吗。为啥现
在国内拜金女这么多,就是因为都是楼下的您老这样的心态造成的。搞得女人不知道奋
斗,永远想着不劳而获。 |
k********y 发帖数: 3586 | 4 越是愚昧的民族的女人对自己的男人越差。恶性循环而已。 |
e*****y 发帖数: 117 | |
c******e 发帖数: 545 | |
g**r 发帖数: 397 | |
p***g 发帖数: 33 | |
t*******r 发帖数: 3271 | 9 ertyuty 于 2011-08-14 07:28:20 的留言:
谁买房,谁拥有。这有鸟的争议。
<-- 说得好! |
l*******i 发帖数: 247 | 10 看看toploader发的帖就知道了, 家里蹲的全职housewife, LOL |
g*******o 发帖数: 22 | 11 男女平等,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啊 要不然女人想离就离,什么都拿走,男人全家找谁
哭去 这就是给那些好吃懒做的女人敲个警钟而已 |
j******a 发帖数: 1582 | 12 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再加一条
凡离婚的有子女的夫妻,在现有子女18岁之前,双方都要强制避孕(手术的那种)
既然他们不能保障现有子女的利益,那么他们就不配再有新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