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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苏先生保存的六合县供销合作社“股票”
1月13日,现代快报刊登了一篇报道:江阴的朱先生想知道,到哪里才能兑现爷爷留下的一张50多年前的公有化股金收据。他很好奇当年这笔巨款如今能值多少钱。看到报道后,南京的苏先生想起了家里也有一张“老古董股票”,他对这张爷爷留下的单据一无所知,于是,他拨打现代快报96060热线,希望能了解有关这张“股票”的更多信息。现代快报记者 郝多
爷爷留下的“股票”,股金“一万两千元”
苏先生:
爷爷留下的“股票”,股金“一万两千元”
家住大桥南路附近的苏兴贞今年47岁,看到1月13日的现代快报后,他想到了家里的一张“老单据”,夹在户口本里有十几年了。
昨天中午,在苏兴贞开的小理发店里,现代快报记者见到了这张单据。泛黄的纸上,写着“股票”两个大字,上方盖了红章,依稀可见是“六合县新集供销合作社”,下方还盖有“理事主任”的红章。单据左侧,写着股金,股额一万两千元,右边写着“社员姓名:苏立言”,下面写有住址。“苏立言是我爷爷。”苏兴贞说。
除了这些基本信息,这张“股票”的正反面,还有各个年代“分红”的印迹——56年红利已发,76年红利已发,61年红利已发,81年已付……有的是用钢笔写上去的,有的是用红章盖上去的。
遗憾的是,这张“股票”的年纪,因为一个手写数字不太明确而难以判断。留下这张“股票”的苏立言早已去世,“我爸妈也都在十年前去世了,谁都没告诉过我这张‘股票’到底是怎么回事。”苏兴贞说,十多年前母亲把这张单据给他后,他就一直放在户口本夹页里。
“其实就是一元两角钱,之前有人兑过”
知情人:
“其实就是一元两角钱,之前有人兑过”
在网上搜索六合新集供销合作社,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一名姓朱的负责人。
朱先生对这张“股票”果然比较了解,“我家现在还有好几张呢,不值钱。”朱先生说,新集供销社在2005年改制了,现在归新集街道管。
对于“股票”的时间,朱先生果断告诉记者,是1951年,“解放后供销社才成立,而且新集供销合作社一共就发过两次‘股票’,一次是1951年,一次是1982年。”
据朱先生说,股票上的一万两千元其实就是一元两角钱,“只有两种股金金额,一种是一万两千元,一种是两万元,但其实就是一元两角和两元钱。”至于为什么一元两角钱要写作一万两千元,朱先生表示他也不清楚。(据了解,解放初期,我国曾用大币值,10000元相当于后来的1元。)
朱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新集供销合作社是国有企业,“发股票其实是江苏供销合作总社规定的,可以说是给村民的一种福利,只要入股,就可以得到分红。”至于分红,也不是每年都有,“效益好就有,效益不好就没有,有分红的话,一年也就是几毛钱。”
朱先生表示,“1982年发‘股票’时,1951年发的也全换成新的‘股票’了,股金全部改为一元两角钱,红利继续照常发放。”
2005年,新集供销合作社改制,不再经营,这个“股票”也就变成了“古董”,红利自然也不会再发放了,“也不算作废吧,账本还在,如果要兑换,就找地方政府。”不过,朱先生说,就算兑换,也只能换到一元两角的钱,“之前也有人兑换过,就是这个钱。”
那么,苏先生的这张“股票”还能兑吗?63年过去了,还是只能兑换一元两角钱吗?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杰表示,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要看当时供销合作社的规定,是还本付息还是只分红不还本;二要看时效,毕竟离2005年也有9年了,如果前两个问题都解决了,那么现在供销合作社已经改制或者不存在,就要去找承继供销社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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