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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臧黎璐
日前,博纳影业集团老板于冬与前妻臧黎璐的财产分割官司已经完成二次审理,就事件最新进展双方都保持缄默,不愿透露过多。8月6日,离婚后仍继续在博纳影城任职的臧黎璐意外接到了博纳集团的罢免通知,对此,臧黎璐召开了小型媒体见面会,称前夫的行为断绝了自己和一双儿女的唯一经济来源,其目的可能与争夺抚养权有关。
突遭罢免难以接受 臧黎璐称与二次庭审有关
今年五月,臧黎璐认为于冬自离婚后未及时履行附条件的离婚协议,因此向法庭起诉要求对婚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法定分割,当中涉及大量股权。据律师估算,此案涉及金额达上亿元。
据臧黎璐透露,目前财产分割分割官司已经完成二次审理,虽然暂不能透露具体进展,但她猜测自己突然被免职可能法庭审判有关“他是开完第二次庭之后做出这样的决定,跟这次开庭结果还是有很大关联的。”
虽然与于冬早在2010年已离婚,但臧黎璐仍一直担任博纳影城北京方庄店影院经理一职,离婚后,一双儿女也暂归女方抚养。臧黎璐表示,自己突然接到这个罢免函感觉“难以接受”,“三年前从这个影院开张就是我在运营,真的付出了很多。”同时她还表示,自己目前唯一的收入就是在影院“开工资”,于冬的这个决定无疑将断绝自己和孩子的经济来源。
臧黎璐称于冬半年未见儿女 开除自己是为争夺抚养权
在五月份的开庭审理中,于冬曾当庭提出反诉,并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变更为他所有。但据臧黎璐表示,于冬其实有半年时间未和孩子联系“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来看过孩子,就父爱这方面来说,于冬有失欠缺。”
同时,臧黎璐还表示就抚养问题问过一双儿女,但孩子们都明确表示想跟着妈妈。对于前夫突如其来的“开除”指令,臧黎璐也做出了自己的猜测“免职也就是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在我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如果争夺抚养权会对他更有利。”
律师称罢免函存在漏洞 臧黎璐表态拒不接受
当天,臧黎璐向记者出示了博纳影业对其下达的人事任免通知,通知上写明“根据集团领导的意见及博纳影业管理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免去臧黎璐同志北京博纳汇鑫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即日执行。”但落款却并非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而是北京博纳国际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臧黎璐律师表示,罢免通知存在明显法律瑕疵“臧女士劳动关系在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落款公司只是其中一个子公司,这相当于第三方撤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同时律师还表示目前财产官司还在审理中,在结果还没出来前,这种罢免行为在合法性上存在争议。
而臧黎璐本人也表态拒绝接受罢免函,并期待法院早日就财产官司给出公正判决“我只想拿回我应得的,赶快从这个阴影里面走出来,再重新去规划我的未来,开始新生活”。
事件回顾:
前妻状告于冬要求分割上亿财产
2010年9月,臧黎璐与于冬签署了离婚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两个孩子归臧黎璐抚养,于冬给付抚养费。登记在于冬名下的5套房产中,三套归臧黎璐所有。且于冬应于2010年10月10日前支付臧女士2000万人民币,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再支付2000万人民币。
协议中同时罗列出于冬持有股权的20余家公司。臧黎璐在协议中承诺,在于冬全面、及时地履行完上述约定后,她同意放弃这些股权,由于冬单独所有。
但臧黎璐称,于冬自离婚后一直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履行义务。至有两处房产并未转移登记到其名下,且目前仍有1600万未予支付。因此,臧黎璐把于冬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积累财产,涉及约5亿至6亿的股权分割。
于冬称前妻乱花钱 不同意重新分割股权
5月27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臧黎璐和于冬都未现身,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于冬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于冬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他将两套房产未能过户的原因归结为臧黎璐不是北京户籍,名下已有一套房,无法再过户。关于现金部分,律师提出于冬仅差1300余万没给。而于冬未支付剩余款项的原因在于,公司上市之后,由于股票发行破发,而且筹集来的资金是公司资金,股东在未处分股票套现之前根本没有资金可以支付。
此外,于冬表示臧黎璐将获得的钱用于购车、购房等“奢侈消费”,违背了将钱用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初衷,且拒绝他本人及爷爷、奶奶探视小孩,不允许他和孩子单独相处。
因此,于冬认为自己没有履行部分协议系原告原因和过错所致,原告的行为使得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不复存在,因此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前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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