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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版 -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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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旅行证能在香港办么?(多谢有包子)人在美国,如何办理优才计划去香港
香港工作签证表,在美国出生的小孩是填美国国籍还是中国国籍请问持中国护照从国外去香港工作
香港永久居民外国所生的孩子是否可以拿香港身份证和特区护照请问一个去澳门的问题
SOS关于宝宝旅行证香港工作簽證加中國護照可否自由往返深圳
小孩入港如果去香港出差3个礼拜,该办什么签证
今天哥们儿我也永久了如果我在香港要呆九天, 但是懒得去深圳, 能不能这样?
苦等回乡证在美国申请"一般就业政策"来港工作几问。谢谢!!!!!
144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请问一个拿护照从大陆入境香港的问题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中国话题: 香港话题: 国籍话题: 国籍法话题: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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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C*****t
发帖数: 5259
1
法律依据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
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重获中国籍的步骤:
一、用外国护照申请香港签证。
二、以外国人身份抵港,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向香港入境处出示:1、《户口簿》(显示本人籍贯,即证明本人具有“中国血统
”);2、《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护照》(证明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3
、《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香港居民”)。
四、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要求香港入境处更改本人香港身份证登
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
五、填妥《〈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表》,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
证明本人具有中国籍)。
若通常居港满七年,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和《回乡证》。
香港是法制社会,香港入境处必须依法行政。
C*****t
发帖数: 5259
2
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的时候,考虑的是要通过具有法律地位的《解释》把绝大多数华裔香
港居民视为中国公民,以便在香港回归后的对其实施管制。人大常委会并无意想让取得
外籍的原大陆中国公民重获中国籍。
这一具有法律地位的《解释》在无意中令一些游子可通过成为香港居民而合法地重获中
国籍。
香港特区政府必定依法行政。人大常委会有权随时修改法律。大家要抓紧。
各位如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提问。
k****d
发帖数: 205
3
哈哈哈。。。对于您的“释法”,哥们我只能一笑置之。
C*****t
发帖数: 5259
4
“释法”是全国人大的工作。我是在告诉大家如何依法提出申请事项。
香港入境处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来处理香港居
民的中国国籍事宜。
因为香港是法制社会,白纸黑字的法律“文字游戏”在香港有得玩,才会有出生在香港
的中国籍庄丰源小朋友主张居留权和其后的赴港产子潮;才会有出生在海外的香港永久
性居民谢耀汉小朋友主张和夺回中国籍;才会有居留权争议和人大释法;才会有数以千
计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港公务员取得香港居留权和其后的修改法例。
中国大陆的法院可以无法无天。在香港,入境处处长和你我是平等的,大家都得遵守香
港法律和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区的法院一定会咬文嚼字,依法公断。
各位看懂了就可以为自己夺回中国籍。
谢谢您的关注!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哈哈哈。。。对于您的“释法”,哥们我只能一笑置之。
k****d
发帖数: 205
5
我丝毫不怀疑香港是个法制社会。你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想鼓励那些符合你对中国国籍
法的解释的前中国公民进入香港讨回已经放弃了的中国国籍嘛。我期盼着你给大家举出
一个按照你的建议步骤获得成功的实例。
C*****t
发帖数: 5259
6
这个方案能令中国政府(包括香港特区政府)依照《国籍法》和具有法律地位的《解释
》不得不把你视为中国公民;你不必以放弃外国籍为代价来恢复中国籍;你能像广大香
港同胞一样实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我不知道是否曾有人发现这一方案,是否有任何成
功或失败的案例。
我相信港版网友里一定有曾经丧失中国籍的“具有中国血统的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
香港)的香港居民”可以尝试。第一个成功案例必定会如庄丰源小朋友和谢耀汉小朋友
一样扬名海内外。如果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先下手对《解释》予以修改,那就永远不会有
成功案例了。
k****d
发帖数: 205
7
哈哈哈......兄弟啊,你真是笑死我了!你还真是来劲了......哈哈哈!你要真是那么
聪明,到底有没有读全人家的条款啊?“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
件者,都是中国公民。”看清楚了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
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读了吗?“第九
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
你(大陆人士)已经在外国定居且取得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还以为來香
港有空子钻?况且,以上的人大释法是针对香港永久性居民做出的。你要还是不信,可
以申请“司法复核”嘛。
C*****t
发帖数: 5259
8
请分析“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这句话
的主谓宾定状补,切实读懂这句话。
《解释》这不是“人大释法”。
《解释》不是针对“香港永久性居民”作出的。《解释》里的每一句话是针对谁的不难
搞清楚,请仔细阅读。
“司法复核”与我在讲的内容毫无关系。
dave,感谢您的关注。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哈哈哈......兄弟啊,你真是笑死我了!你还真是来劲了......哈哈哈!你要真是那么
: 聪明,到底有没有读全人家的条款啊?“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 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
: 件者,都是中国公民。”看清楚了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
: 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读了吗?“第九
: 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
: 你(大陆人士)已经在外国定居且取得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还以为來香
: 港有空子钻?况且,以上的人大释法是针对香港永久性居民做出的。你要还是不信,可
: 以申请“司法复核”嘛。

C*****t
发帖数: 5259
9
关于这句话的确切含义,可参考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述法庭民事上诉案件2001年第351
号(谢耀汉v香港特区护照上诉委员会、入境处处长)的判词: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这一条解释,清楚地界定两类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为中国公民。第一类是在中国(
包括香港)出生者,第二类是符合《中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
第一类资格的条件与《中国国籍法》第四条的条件相符,而第二类正是为那些符合《中
国国籍法》第五条的条件而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就其外地出生的子女而设立的。两
者同样都是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k****d
发帖数: 205
10
老兄,不是我说你啊,你也属于标题党的一员。“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
180天即重获中国籍”。好嘛,你好像在发布既定法规一样啊。你我都承认:香港和澳
门属于特殊的地方,所以是特别行政区。中国国籍法在这里有变通的解释,但不是你所
理解的那样。如果你真要较真,不如到法庭上跟入境处较量一番,你赢了就可以树下一
个“precedent”,按照你说的“扬名海内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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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哥们儿我也永久了人在美国,如何办理优才计划去香港
苦等回乡证请问持中国护照从国外去香港工作
144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请问一个去澳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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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发帖数: 5259
11
即使我用的标题有不妥之处,也请不要在我身上“贴标签”。我也会尊重你的。
你提出“但不是你所理解的那样”,却不指出错在哪里,这样的话实在于我无益。关于
我所提供的信息,若你发现有任何错的地方,请指出。
多谢关注!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老兄,不是我说你啊,你也属于标题党的一员。“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
: 180天即重获中国籍”。好嘛,你好像在发布既定法规一样啊。你我都承认:香港和澳
: 门属于特殊的地方,所以是特别行政区。中国国籍法在这里有变通的解释,但不是你所
: 理解的那样。如果你真要较真,不如到法庭上跟入境处较量一番,你赢了就可以树下一
: 个“precedent”,按照你说的“扬名海内外了”。

C*****t
发帖数: 5259
12
把标题改为:“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是中
国公民。”
是不是比较妥当?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老兄,不是我说你啊,你也属于标题党的一员。“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
: 180天即重获中国籍”。好嘛,你好像在发布既定法规一样啊。你我都承认:香港和澳
: 门属于特殊的地方,所以是特别行政区。中国国籍法在这里有变通的解释,但不是你所
: 理解的那样。如果你真要较真,不如到法庭上跟入境处较量一番,你赢了就可以树下一
: 个“precedent”,按照你说的“扬名海内外了”。

k****d
发帖数: 205
13
Correct兄,我看你这篇言论也是曲高和寡啊。看的人不少,回帖的除了我就没有别人
了。也别怕我给你贴标签。。。出来混的,谁没有被贴过呢?嘻嘻,别往心理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对有关条款的解释,在下的确不能认同。如果前中国公民(注明
:在此特指大陆人士;因为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例外)在外国取得了外
国国籍和护照,然后持外国护照入境香港居住,香港入境处就会视其为外国公民。该人
士按照中国国籍法已经被视为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他/她必须向入境处重新申请加入
中国国籍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被视为中国公民。在此过程中,他/她会被要求先放
弃外国国籍,才能获得中国国籍。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因为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
籍。
在香港和澳门,双重国籍也是不被承认的。为了中国的主权和中央政府的面子,还有为
了照顾香港和澳门的现实(许多居民拥有外国身份),中央政府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
变通:承认你持有外国旅行证件(注意:不说国籍,只说证件--奥妙就在这里,嘻嘻
),但你在中国和港澳特区内却不可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这个变通的大框架还是在中
国国籍法允许的范围内的。
中国政府各机关在执行国籍法时,矛盾重重,常常令人无所适从。就拿我的孩子来说,
他生在美国,生来就根据美国宪法拥有了美国的公民权。在他出生时,我持工作签证在
美国生活;老婆是新加坡籍,属第三代华人,在那里土生土长。她在美国也是持工作签
证。我们两口子从来没有申请过美国绿卡。7年多前,我们举家來香港工作居住。我持
中国大陆护照入境,老婆持新国护照,孩子持美国护照。住满7年,我们同时获得了香
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我是中国公民的身份,从来没有变更过,所以理所当然地获发香港特区护照和回乡证。
我的妻子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中国国籍,所以,没有特区护照和回乡证。我的儿子虽然生
而拥有美国国籍,而且是持美国护照入境香港(从来没有申请过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因
为中国使领馆是不会颁发此类证件给他的),却在核实拥有香港居留权资格的过程中,
同时被入境处认为拥有中国国籍,所以可以申请特区护照和回乡证。法律依据?中国国
籍法第五条。入境处还特别为我更改了孩子最初的居留权申请表上的申请身份,由外国
公民改为中国公民,请我签字,表示知晓变更内容。
同样是中国国籍法第五条,中国驻外使领馆却不愿认定我的孩子拥有中国国籍。他们要
求父母双方必须都是中国公民,才可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给孩子。不信,你亲
自调查一番。而第五条只要求“父母双方或一方”。中国国籍法在理解和执行方面的混
乱,你看看下面这个故事就知道了。相信你也听到不少类似的故事。(http://www.ywpw.com/forums/travel/post/A0/p0/html/48.html
还好,我选择了海归至香港,我喜欢这个决定。免去了很多有关户口的头疼事。
我的老婆是华人血统,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她如果想要获得中国公民身份,就必须
放弃现有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我的儿子的美国国籍和中国国籍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申请。中国和美国都没有明文规
定,要求他在成年后自愿选择只能拥有一个国籍。所以,他可以继续拥有“变相的双重
国籍”。除非他将来竞选美国总统,可能(应该是肯定)会被对手在国籍问题上刁难(
跟奥巴马一样)。哈哈哈,那是以后的事了。
C*****t
发帖数: 5259
14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非常清楚,你的孩子具有中国籍。你的孩子一方面被美国政府视为美国公民,另一方面应当被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视为中国公民。就你的孩子本人而言,他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你让孩子(中国公民)持美国护照(外国护照)进入香港(中国领土)是有所“不妥”的,当然除了错误登记为美国公民以外并不违反其他香港法律或在香港施行的全国性法律。入境处在为你的孩子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时对其国籍作出了准确的判断——他生来就是中国公民,现在是曾通常居港连续七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有资格取得《特区护照》和申请回乡证。他很幸运,遇到一位懂法、负责、不怕给自己添麻烦的入境事务主任。
从你的文字看来,你是在“调查一番”后,认定中国领事不会判定你孩子具有中国籍就放弃了。你从未向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孩子申请《中国旅行证》。换了我的话,“调查一番”后,我会向中国领事提出申请,失败的话就通过正常程序要求国籍审定甚至提起诉讼,争取让孩子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在港逗留。要是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都坚持错判的话,我会在孩子抵港后登记香港身份证时要求入境处为其登记为中国公民,否则香港法院见。
现在回到原话题——
你讲的那位出生在大陆、定居海外并自愿取得外国籍和外国护照的人,当他持外国护照进入香港时,他是外国人。当他成为“香港居民”时,他因符合中国法律关于中国公民资格的规定,被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很自然地视为中国公民(正如多年前他在大陆出生时一样,被派出所依照中国法律很自然地视为中国公民,报上户口)。依照《中国国籍法》,中国国籍的取得只有一条途径——“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并且,“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然而,这个人没有“申请”过中国国籍,没有“被批准”过中国国籍,也没有“加入”过中国国籍,故不适用“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的规定,所以中国政府不能要求此人向外国政府办理退出该国国籍的手续。因《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政府只能依法视此人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外国国籍。由于此人所持的外国护照系外国政府的财产,并且此人持有外国护照并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政府无法对其持有外国护照采取行动,而应当依法为这位“不便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颁发《中国旅行证》。香港入境处会严格依照适用法律来处理香港居民的中国国籍事宜,在为他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时,不会要求他提交已退出外国籍的证明文件。
谢谢你摆出不能认同我的理由。我认为你的理由不符合《中国国籍法》的规定。
谢谢你的关注。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Correct兄,我看你这篇言论也是曲高和寡啊。看的人不少,回帖的除了我就没有别人
: 了。也别怕我给你贴标签。。。出来混的,谁没有被贴过呢?嘻嘻,别往心理去。
: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对有关条款的解释,在下的确不能认同。如果前中国公民(注明
: :在此特指大陆人士;因为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例外)在外国取得了外
: 国国籍和护照,然后持外国护照入境香港居住,香港入境处就会视其为外国公民。该人
: 士按照中国国籍法已经被视为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他/她必须向入境处重新申请加入
: 中国国籍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被视为中国公民。在此过程中,他/她会被要求先放
: 弃外国国籍,才能获得中国国籍。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因为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
: 籍。
: 在香港和澳门,双重国籍也是不被承认的。为了中国的主权和中央政府的面子,还有为

k****d
发帖数: 205
15
Correct兄,人家香港入境处办事是很有原则和法规的,是按照先例审批个案的。你不
要以为人家是每个事务主任各打各的算盘。换了任何一个事务主任,都会裁定我的孩子
拥有中国国籍的。
还有,你凭什么说我的孩子当年持美国护照入境香港是“不妥”的?他既然没有其它旅
行证件,又不违反中国和香港的法律,有什么不妥?再说,现实世界里,哪有妥与不妥
分得那么清楚的?而且,我咨询过中国驻美国领事馆,人家说我的孩子只能申请中国的
签证。你叫我为这第五条跟他们抠字眼打官司,我还真不是那种人。你老兄倒是口口声
声兴讼啊,法庭见啊。。。我服你。你是不是建议赵连海把牢底坐穿,拒绝保外就医啊?
关于前中国公民进入香港后的国籍问题,我看你还是找入境处和法院辩论吧。跟我较真
没有结果。你先发给人家一个电邮啊,传真啊什么的,问一问吧。看有戏不?
你该不会是等着别人來做白老鼠吧?
C*****t
发帖数: 5259
16
不同于香港法院的判案会考虑循先例,香港入境处是兼有行政功能的纪律部队,必须严
格依法行政、有错就改。
《入境条例》有规定“任何人——在依据本条例或本条例规定向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
务助理员提交的文件中……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虚假或自己亦不信为真确的陈述或申述
,即属犯罪”。我说的“不妥”是指你当时在为孩子申请受养人签证的申请材料里,和
他的那张《旅客抵港申报表》里,把他的国籍错误申报为“美国”——与事实不符,你
自己亦不信为真确,故有所“不妥”。我完全谅解你七年前无法为孩子取得中国籍旅行
证件的不得已。尽管我特别选用了较为温和的“不妥”一词并加引号,还补充说你不违
反其他法律,很遗憾,这个措辞仍然引起了你的不满。
我有外国旅行证件,也有回乡证,我没有机会开先例。我希望用我对法律的认识帮助更
多的人夺回中国籍,不是想跟你“较真”。我选择阅读和理解法律,我不向与我一样需
要遵守法律的行政机关问问题(就好像我不会向中国领事咨询《中国旅行证》的签发条
件,我会搞明白后直接提出申请)。当然我欢迎各位向我咨询。
庄丰源小朋友和谢耀汉小朋友是在香港的法庭上分别夺回自己的居留权和国籍的。他们
的案例令后来无数人确立了有关身份。今天的有些事(例如你孩子的《中国旅行证》)
也可能得法庭上才能讲理,才能帮类似身份的人争取到应得的。我与政府“法庭见”是
我对社会的投资,法治社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推动进步的。
我不曾建议“赵连海把牢底坐穿”,你一定是把标签贴错地方了。
好了,还是多谢你的关注。若你发现我介绍的方法有任何不妥之处,请告诉我。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Correct兄,人家香港入境处办事是很有原则和法规的,是按照先例审批个案的。你不
: 要以为人家是每个事务主任各打各的算盘。换了任何一个事务主任,都会裁定我的孩子
: 拥有中国国籍的。
: 还有,你凭什么说我的孩子当年持美国护照入境香港是“不妥”的?他既然没有其它旅
: 行证件,又不违反中国和香港的法律,有什么不妥?再说,现实世界里,哪有妥与不妥
: 分得那么清楚的?而且,我咨询过中国驻美国领事馆,人家说我的孩子只能申请中国的
: 签证。你叫我为这第五条跟他们抠字眼打官司,我还真不是那种人。你老兄倒是口口声
: 声兴讼啊,法庭见啊。。。我服你。你是不是建议赵连海把牢底坐穿,拒绝保外就医啊?
: 关于前中国公民进入香港后的国籍问题,我看你还是找入境处和法院辩论吧。跟我较真
: 没有结果。你先发给人家一个电邮啊,传真啊什么的,问一问吧。看有戏不?

k****d
发帖数: 205
17
他有美国国籍,持美国护照入境香港有何不妥?即使他有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如果我选
择让他持美国护照有何不妥?我怎么就算是错误申报了呢?莫名其妙。。。

严格依法行政、有错就改。《入境条例》有规定“任何人——在依据本条例或本条例规
定向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务助理员提交的文件中……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虚假或自己
亦不信为真确的陈述或申述,即属犯罪”。我说的“不妥”是指你当时在为孩子申请受
养人签证的申请材料里,和他的那张《旅客抵港申报表》里,把他的国籍错误申报为“
美国”——与事实不符,你自己亦不信为真确,故有所“不妥”。

【在 C*****t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同于香港法院的判案会考虑循先例,香港入境处是兼有行政功能的纪律部队,必须严
: 格依法行政、有错就改。
: 《入境条例》有规定“任何人——在依据本条例或本条例规定向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
: 务助理员提交的文件中……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虚假或自己亦不信为真确的陈述或申述
: ,即属犯罪”。我说的“不妥”是指你当时在为孩子申请受养人签证的申请材料里,和
: 他的那张《旅客抵港申报表》里,把他的国籍错误申报为“美国”——与事实不符,你
: 自己亦不信为真确,故有所“不妥”。我完全谅解你七年前无法为孩子取得中国籍旅行
: 证件的不得已。尽管我特别选用了较为温和的“不妥”一词并加引号,还补充说你不违
: 反其他法律,很遗憾,这个措辞仍然引起了你的不满。
: 我有外国旅行证件,也有回乡证,我没有机会开先例。我希望用我对法律的认识帮助更

C*****t
发帖数: 5259
18
好吧,既然你家小朋友已经持有《特区护照》,今后就不要再持《美国护照》出入香港
啦。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他有美国国籍,持美国护照入境香港有何不妥?即使他有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如果我选
: 择让他持美国护照有何不妥?我怎么就算是错误申报了呢?莫名其妙。。。
:
: 严格依法行政、有错就改。《入境条例》有规定“任何人——在依据本条例或本条例规
: 定向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务助理员提交的文件中……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虚假或自己
: 亦不信为真确的陈述或申述,即属犯罪”。我说的“不妥”是指你当时在为孩子申请受
: 养人签证的申请材料里,和他的那张《旅客抵港申报表》里,把他的国籍错误申报为“
: 美国”——与事实不符,你自己亦不信为真确,故有所“不妥”。

D**o
发帖数: 2653
19
两位都是搞学术的吧

【在 C*****t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同于香港法院的判案会考虑循先例,香港入境处是兼有行政功能的纪律部队,必须严
: 格依法行政、有错就改。
: 《入境条例》有规定“任何人——在依据本条例或本条例规定向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
: 务助理员提交的文件中……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虚假或自己亦不信为真确的陈述或申述
: ,即属犯罪”。我说的“不妥”是指你当时在为孩子申请受养人签证的申请材料里,和
: 他的那张《旅客抵港申报表》里,把他的国籍错误申报为“美国”——与事实不符,你
: 自己亦不信为真确,故有所“不妥”。我完全谅解你七年前无法为孩子取得中国籍旅行
: 证件的不得已。尽管我特别选用了较为温和的“不妥”一词并加引号,还补充说你不违
: 反其他法律,很遗憾,这个措辞仍然引起了你的不满。
: 我有外国旅行证件,也有回乡证,我没有机会开先例。我希望用我对法律的认识帮助更

C*****t
发帖数: 5259
20
我不是搞学术的。
欢迎提问,更欢迎广大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血统的外国朋友来香港登记《香港居民身
份证》,把中国的国籍法拆了。
谢谢关注!
相关主题
香港工作簽證加中國護照可否自由往返深圳在美国申请"一般就业政策"来港工作几问。谢谢!!!!!
如果去香港出差3个礼拜,该办什么签证请问一个拿护照从大陆入境香港的问题
如果我在香港要呆九天, 但是懒得去深圳, 能不能这样?在香港申请美国签证的问题
进入HongKong版参与讨论
C*****t
发帖数: 5259
21
欢迎提问。
C*****t
发帖数: 5259
22
近三个星期以来,我在多个海外华人论坛上发表了这个贴,并在以下几处得到了较多反
馈。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将继续关注各位的反馈,并尽可能回答各位的有关疑问。
欢迎各位访问以下论坛(排名不分先后),了解这一话题在其他论坛的反馈内容。谢谢!
加拿大家园论坛——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420439
­英华论坛5区——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278277
未名空间东方之珠版——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HongKong/31132127.html
滴答网澳洲移民论坛——http://bbs.tigtag.com/thread-879859-1-1.html
C*****t
发帖数: 5259
23
我为各位解答问题到本月底为止。有问题的话请尽快提出。谢谢关注!
s******u
发帖数: 113
24
你家娃的中国国籍没有问题
这里有个相同的例子
http://boardingarea.com/blogs/tmtravelworldcn/2010/11/06/中国国
父亲中国籍,无绿卡,母亲美国籍,女儿出生美国
北京公安局也是给报户口,办中国护照了

【在 k****d 的大作中提到】
: Correct兄,我看你这篇言论也是曲高和寡啊。看的人不少,回帖的除了我就没有别人
: 了。也别怕我给你贴标签。。。出来混的,谁没有被贴过呢?嘻嘻,别往心理去。
: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对有关条款的解释,在下的确不能认同。如果前中国公民(注明
: :在此特指大陆人士;因为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例外)在外国取得了外
: 国国籍和护照,然后持外国护照入境香港居住,香港入境处就会视其为外国公民。该人
: 士按照中国国籍法已经被视为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他/她必须向入境处重新申请加入
: 中国国籍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被视为中国公民。在此过程中,他/她会被要求先放
: 弃外国国籍,才能获得中国国籍。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因为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
: 籍。
: 在香港和澳门,双重国籍也是不被承认的。为了中国的主权和中央政府的面子,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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