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 发帖数: 21 | 1 大前提:
母公司 A
子公司 B(subsidiary)
B很多事情独立于A, 比如申请绿卡用的名字还是B公司,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基本可
以当做两个公司(unless I'm wrong...)
我现在在子公司B上班,B已经为我开始办绿卡, 现在的阶段是律师说把140的申请材料
都寄出去了, 还没收到确认。(如果批了的话, 我的priority date是2016年1月)
母公司A有一个比较好的工作机会
但是之前我都认为只有140approve了 换工作才能保住priority date
母公司A的legal department跟我说的是, 因为申请的是不同的公司名称, 所以不能
无缝的transfer, 但是priority date可以keep住:
- 子公司B只要递交了我的申请, 我就有一份140的申请了
- 我换到母公司A之后需要重头办labor什么的, 但是办完之后 我的priority date依
然是子公司给我办那份(2016年1月)
我想咨询下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的。
- 只要140递交了,没有approve就走也可以保住priority date?
- 到母公司重新申请labor会不会增加风险? 因为才申请了一个...
- 还有别的风险吗?
包子谢谢 | D**********m 发帖数: 21 | | f*****l 发帖数: 1703 | 3 如果是不同的公司,没批就换还是有风险。不好说pd能不能保住。
为什么不等批了在换,大不了pp, 两周就批。
如果公司不付PP钱,自己付好了,就一千块大洋。为了好工作机会值得。
这样就完全没风险了。 | D**********m 发帖数: 21 | | w****u 发帖数: 3147 | 5 如果子公司不取消140申请, 然后没有RFE应该就行的.
不过等140批准后,要拿到批准件. | l***r 发帖数: 38 | 6 那如果已经批了,原来公司取消申请(revoke?),这个pd还能保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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