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 发帖数: 321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ammamish (sammamish),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男子不满准岳母反对女儿婚事 深夜将其骗出强奸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23 23:06:54 2014, 美东)
2014年02月18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256)
中新网泸县2月18日电 (周亚强罗永霞)记者今日从四川泸县法院获悉,该县一男子
因不满“准丈母娘”反对女儿和自己一起,因此怀恨在心,竟将准丈母娘深夜骗出后强
奸。该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现年30岁的李某与女友黄某认识多年,两人感情较好,在同居的四年中,他们育有
一女,原本早就打算结婚的他们,因为黄母张某的长期反对,结婚证迟迟没有办理。面
对“准丈母娘”的百般刁难,李某最开始忍让,但张某并未因此改变初衷,这也让李某
的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2013年4月,张某来到李某的住处照顾女儿黄某。一日深夜,李某以外出帮忙搬轮
胎为由,将张某骗至乡下的一间旧厂房内,采用持刀、语言威胁、光纤线捆绑的方式对
张某进行报复。在此过程中,被报复冲昏头脑的李某打起了岳母的主意,一个邪恶的想
法在他的脑子里萌生了,他不顾张某的反对,采用殴打、捆绑、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与
她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张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报了警,李某随即被抓获。
泸县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持刀、捆绑、殴打、语言
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刑律,已构成强奸罪,但
鉴于李某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为维护社会秩序,
保护妇女的性自由权不受侵犯,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
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李某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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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 发帖数: 3219 | |
G*********s 发帖数: 6786 | 3 显然不是什么好鸟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下是肯定娶不到她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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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908 | 4 可怜天下父母心,母亲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终于让女儿明白该男子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而是一个合格的后爹。 |
o******1 发帖数: 12177 | 5 "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下是肯定娶不到她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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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 发帖数: 16484 | 6 准岳母表示很满意
【在 o******1 的大作中提到】 : "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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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12177 | 7 书中有语必轩昂,男儿精力发于枪。已恃型具服母女,四年号子怎算长。
【在 w*p 的大作中提到】 : 准岳母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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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 发帖数: 583 | 8 呵呵。这个真是有点难以想像。
【在 o******1 的大作中提到】 : "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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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2736 | 9 如果开始女方违背意愿,后来女方表示认可,还算强奸么?
【在 o******1 的大作中提到】 : 书中有语必轩昂,男儿精力发于枪。已恃型具服母女,四年号子怎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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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发帖数: 3206 | 10 看来岳母最后终于同意了...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下是肯定娶不到她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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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 发帖数: 3219 | 11 为啥
【在 e******u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岳母最后终于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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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4682 | 12 已验过货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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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5282 | |
f****p 发帖数: 18483 | 14
4个洞呀!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母女两都上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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