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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ioinno (bio), 信区: Biology
标 题: 这样的老板犯的是什么法?是什么罪?能处罚到什么程度?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an 6 12:52:52 2012, 美东)
我有个哥们终于逃出了火坑。现在想咨询一下如何反治一下这样的老板。
他老板主要招国内来的交流学者和博士生来做实验,然后招一到两个博士后教和监督这
些国内来的人。老板经常对刚来的人说你们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可以晚上来做实验,白
天9点来实验室就行。对于已经适应的人必须8点以前来。然后,晚上9点到12点必
须在实验室。要求必须同时至少做两个实验。每天会问你有什么结果。这些国内来的人
,如果有关系的,就每个月给$1000生活费,如果没有关系自己找来的,就什么都
不给。最要命的是所有的这些人都必须每年给他20万人民币作为所谓的培养费或实验
费。他还让人做和他的实验不相关的交流学者自己的东西,这样交的钱会更多些。这实
验费或培养费应该交给单位吧?没有,他全部装到自己腰包里。在他这里学不到东西,
有人想换实验室,他就说坏话,阻止离开。我这哥们终于出来了,现在想捅他一把。但
是都是中国人不想搞太绝。如果捅他一把,他最坏会到什么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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