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 发帖数: 1386 | 1 李刚的疯狂,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见识。也许,我们还会见识更多。
很多网友和我一样,感觉凉飕飕的;有网友早就指出,李刚门的审判会比李一帆撞死人
更令人疯狂。
李刚的狠辣,用一个网友的话说,那是“一万倍于李一帆”。李一帆太嫩了,李一帆杀
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激起民愤;李刚杀人,用的是软刀子,暗地里下手,神不知鬼不
觉。这个副局长,果然不是吃干饭的!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李刚的疯狂,是灭亡的前兆,还是反扑的开始?
冷静下来,理性思考一下,或许会不再那么急躁。——昨夜没有睡好。
第一,李刚门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他罩不住,压不下来。
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公众的强烈呼声和要求,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等
待他那个宝贝儿子的,可能是死刑。
第三,只要张晓凤的亲人不答应庭外解决,最后的对决还是要在法庭上,李刚即使
能够搞定一审,能搞定二审和终审么?——除非,秘密审判,不让采访、不让“闲杂人
等”旁听。
如果我们假设最后的对决是在法庭上,那么,李刚拼命搜集于己有利的证据,就是
一个很自然的选择。——他有那么强硬的后台、有那么多的黑白两道的手段,是不会坐
等儿子被判死刑的。
在本国,众所周知的是,凡公共性事件,其处理与普通事件会有所不同,甚至会更
严厉一些,因为要显示公正,并公开宣示d和zf的态度。
李刚门,应该已经是一个公共性事件了,事发地点在保定,但其影响绝不局限于河
北。
网络民意且不说。
央视使之众所周知,这是央视的一大贡献,尽管也许不是央视的本意。凤凰卫视试
图介入此事,说明此事已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了。另外,据说《华盛顿时报》也报道了
这事,如果此事属实,那么,恭喜,李刚再一次为国争光了!
李刚门,是一个象征。围绕着李刚门,正在展开一次博弈、一次较量,是弱者与权
势人物之间的较量,是民意与腐败官员的一次博弈。其走向、其结果,都具有代表性和
象征性。
河北省的工作组应该早就进驻河北大学了,不知道进展情况如何?
乐观的估计,应该是李刚感觉到了压力。否则,他不会主动要求张晓凤的亲人提出
赔偿要求,也不会要求进行尸检以寻找几乎不存在的有利于他的证据。
估计快要进入司法程序了,更艰苦的较量其实才刚刚开始。
首先,需要张晓凤的亲人顶住压力、抗拒诱惑;
其次,需要更多的目击证人,到时候勇敢地站出来;
再次,希望——期望、恳求——有关方面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
发,从政治的高度出发,公正处理这个案子;
最后,网友们要更理性地分析、对待这个事件。面对这一事件,愤怒,是正常的、
人应该有的反应。但是,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李刚不会被吐沫星子给淹死的。
我相信理性的力量。
我说过,这是一次考验。
对我本人来说,是对我一贯所信仰的理性力量的一次考验。
对这个社会来说,是检验正义是否缺席的一次机会。
——
如果最后的结局令我们泪流满面,那么,转身,绝不回头。
zz |
r******y 发帖数: 9892 | 2 是不会坐
等儿子被判死刑的。
所以不判死刑就是不公正有黑幕?恕我直言,根据犯案情节这案子判死刑的可能性无限
趋近于零。 |
m*******e 发帖数: 21667 | 3 上帝欲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
【在 f*e 的大作中提到】 : 李刚的疯狂,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见识。也许,我们还会见识更多。 : 很多网友和我一样,感觉凉飕飕的;有网友早就指出,李刚门的审判会比李一帆撞死人 : 更令人疯狂。 : 李刚的狠辣,用一个网友的话说,那是“一万倍于李一帆”。李一帆太嫩了,李一帆杀 : 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激起民愤;李刚杀人,用的是软刀子,暗地里下手,神不知鬼不 : 觉。这个副局长,果然不是吃干饭的! :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 李刚的疯狂,是灭亡的前兆,还是反扑的开始? : 冷静下来,理性思考一下,或许会不再那么急躁。——昨夜没有睡好。 : 第一,李刚门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他罩不住,压不下来。
|
h***e 发帖数: 20195 | 4 李刚他爸,你鸭OK!
【在 f*e 的大作中提到】 : 李刚的疯狂,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见识。也许,我们还会见识更多。 : 很多网友和我一样,感觉凉飕飕的;有网友早就指出,李刚门的审判会比李一帆撞死人 : 更令人疯狂。 : 李刚的狠辣,用一个网友的话说,那是“一万倍于李一帆”。李一帆太嫩了,李一帆杀 : 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激起民愤;李刚杀人,用的是软刀子,暗地里下手,神不知鬼不 : 觉。这个副局长,果然不是吃干饭的! :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 李刚的疯狂,是灭亡的前兆,还是反扑的开始? : 冷静下来,理性思考一下,或许会不再那么急躁。——昨夜没有睡好。 : 第一,李刚门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他罩不住,压不下来。
|
S****e 发帖数: 10596 | 5 是啊,怎么可能死刑
【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 是不会坐 : 等儿子被判死刑的。 : 所以不判死刑就是不公正有黑幕?恕我直言,根据犯案情节这案子判死刑的可能性无限 : 趋近于零。
|
F*****t 发帖数: 2580 | 6 写这东西的人自己已经疯狂了吧
这种案子,怎么可能判死刑?
这要能判死刑,那以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肇事者都得判死刑,武警行刑队要加班加点
了。
【在 f*e 的大作中提到】 : 李刚的疯狂,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见识。也许,我们还会见识更多。 : 很多网友和我一样,感觉凉飕飕的;有网友早就指出,李刚门的审判会比李一帆撞死人 : 更令人疯狂。 : 李刚的狠辣,用一个网友的话说,那是“一万倍于李一帆”。李一帆太嫩了,李一帆杀 : 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激起民愤;李刚杀人,用的是软刀子,暗地里下手,神不知鬼不 : 觉。这个副局长,果然不是吃干饭的! :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 李刚的疯狂,是灭亡的前兆,还是反扑的开始? : 冷静下来,理性思考一下,或许会不再那么急躁。——昨夜没有睡好。 : 第一,李刚门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他罩不住,压不下来。
|
d***u 发帖数: 1310 | 7 这案子怎么可能死刑呢?
是无知,还是装无知?
不判死刑就是“有内幕”,现在装B技术高了。 |
f****l 发帖数: 8042 | 8 上次成都那个撞死好几个人的后来好像就是死刑吧。虽然很多砖家认为不符合法律精神
。 |
F*****t 发帖数: 2580 | 9 那个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的
这个河大的案子跟杭州飚车的案子差不多,多了个肇事逃逸。按交通肇事罪,杭州那个
判了3年,这个也就能多判2,3年。
【在 f****l 的大作中提到】 : 上次成都那个撞死好几个人的后来好像就是死刑吧。虽然很多砖家认为不符合法律精神 : 。
|
l****u 发帖数: 4594 | 10 罪名不同,交通肇事,没逃逸,最多3年;
【在 f****l 的大作中提到】 : 上次成都那个撞死好几个人的后来好像就是死刑吧。虽然很多砖家认为不符合法律精神 : 。
|
|
|
c*w 发帖数: 4736 | 11 杭州那个判轻了
而且杭州那个撞人后也没逃吧?
【在 F*****t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个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的 : 这个河大的案子跟杭州飚车的案子差不多,多了个肇事逃逸。按交通肇事罪,杭州那个 : 判了3年,这个也就能多判2,3年。
|
l****u 发帖数: 4594 | 12 什么叫做判轻了? 已经是本罪名最高刑期了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杭州那个判轻了 : 而且杭州那个撞人后也没逃吧?
|
l****u 发帖数: 4594 | 13 楼主不到18岁吧?转载这么弱智的东西,除了煽情猜测一点干货都没有; |
l******t 发帖数: 2788 | 14 取款机吐钱能判无期,一条人命判无期也不是没可能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是啊,怎么可能死刑
|
b*******y 发帖数: 4304 | 15 绝对不可重判, 重判会寒了官二代和广大忠君舔冈五毛的心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什么叫做判轻了? 已经是本罪名最高刑期了
|
l****u 发帖数: 4594 | 16 有病得治
【在 b*******y 的大作中提到】 : 绝对不可重判, 重判会寒了官二代和广大忠君舔冈五毛的心
|
F*****t 发帖数: 2580 | 17 一般交通肇事是不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的,除非特别重大
按交通肇事罪判,杭州那个就是3年以下,3年已经是最高刑期了
河大这案子也很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否则以后酒后驾车的都算危害公共安全?多个
肇事逃逸,刑期也就从3年以下升到7年以下,离死刑远着呢。关几年,活动活动弄个假释,哪国都这样。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杭州那个判轻了 : 而且杭州那个撞人后也没逃吧?
|
b*******y 发帖数: 4304 | 18 你要注意, 舔了一嘴大肠杆菌需要及时刷牙, 没钱买牙膏, 去问组织要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病得治
|
c*w 发帖数: 4736 | 19 喝酒
撞死人然后逃跑
这个要是再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你说什么算危害公共安全?
假释,哪国都这样。
【在 F*****t 的大作中提到】 : 一般交通肇事是不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的,除非特别重大 : 按交通肇事罪判,杭州那个就是3年以下,3年已经是最高刑期了 : 河大这案子也很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否则以后酒后驾车的都算危害公共安全?多个 : 肇事逃逸,刑期也就从3年以下升到7年以下,离死刑远着呢。关几年,活动活动弄个假释,哪国都这样。
|
c*w 发帖数: 4736 | 20 嗯
那个就是超速了
所以后来这个超速是争论话题。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罪名不同,交通肇事,没逃逸,最多3年;
|
|
|
l****u 发帖数: 4594 | 21 主观故意,或者是放任才是危害公共安全
交通肇事都是非主观故意,差别大了
按你这么说,所有交通肇事都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喝酒 : 撞死人然后逃跑 : 这个要是再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 你说什么算危害公共安全? : : 假释,哪国都这样。
|
F*****t 发帖数: 2580 | 22 那好了,以后酒后肇事全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打靶场得整天枪声不断了
又不是只有官/官二代/富/富二代才酒后驾车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喝酒 : 撞死人然后逃跑 : 这个要是再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 你说什么算危害公共安全? : : 假释,哪国都这样。
|
l****u 发帖数: 4594 | 23 超速有啥争论的,就是按照发罪人的70km,也超速了,就是超多少的问题;超再多,三
年到头
说实话,他积极赔付了,正常判,可能用不了三年,那次是也是为了应付舆论;
许霆案也是,罪名是盗窃金融机构,而且数额巨大,按法最少是无期,结果屈服于论,
罪名没变,刑期变成了5年。法律屈服了舆论,成了儿戏;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嗯 : 那个就是超速了 : 所以后来这个超速是争论话题。
|
W*****e 发帖数: 7759 | 24 如果四的是我家人,我宁愿坐3年牢也要喝醉了把鸭撞死...
【在 F*****t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个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的 : 这个河大的案子跟杭州飚车的案子差不多,多了个肇事逃逸。按交通肇事罪,杭州那个 : 判了3年,这个也就能多判2,3年。
|
m**s 发帖数: 520 | 25 死刑是不可能滴
撞死人已有旧案例可循。
估计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
只怕赔偿都可以省去不少,不见得赔不了那个数就重判。 |
l****u 发帖数: 4594 | 26 你这个就是主观故意了,罪名就是故意杀人;
不是开车撞死的都是交通肇事;
【在 W*****e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四的是我家人,我宁愿坐3年牢也要喝醉了把鸭撞死...
|
d****h 发帖数: 4291 | 27 lz在闭门意淫吧?
high了吗?
没看到李刚方面通过操纵几次尸检已经把弱势的一方逼疯了么?
弱势一方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
在天朝,民不与官斗,几千年来都是这样的,古代民告官,当问斩,土共这一点世袭的
很好,放心吧
这一回也不会例外 |
c*w 发帖数: 4736 | 28 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吧
喝酒
撞死人
逃跑
如果这个不算危害公共安全什么算。
我没说喝酒肇事全按照危害公共安全判
请你不要把我的话的一部分推广到一个极端
然后说这个极端不make sense从而否定我说的话
这是比较低级的争论技巧
【在 F*****t 的大作中提到】 : 那好了,以后酒后肇事全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 打靶场得整天枪声不断了 : 又不是只有官/官二代/富/富二代才酒后驾车
|
c*w 发帖数: 4736 | 29 你要是25迈的地方开45迈
你会得到一个ticket
你要是25迈的地方开100迈
你会进监狱
撞死人就更另说了。
超速多少当然非常重要,
超得太多就是你说的那个放任。
那个许霆案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机器坏了多取点钱和砸银行保险柜偷窃当然有非常大的差别。
美国陪审团就是为了维护这种common sense的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超速有啥争论的,就是按照发罪人的70km,也超速了,就是超多少的问题;超再多,三 : 年到头 : 说实话,他积极赔付了,正常判,可能用不了三年,那次是也是为了应付舆论; : 许霆案也是,罪名是盗窃金融机构,而且数额巨大,按法最少是无期,结果屈服于论, : 罪名没变,刑期变成了5年。法律屈服了舆论,成了儿戏;
|
n*****t 发帖数: 22014 | 30 说实话,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主观故意成分。致人死亡的,至少应该参照过失杀人。
现在的法律啊,该改改了。
【在 F*****t 的大作中提到】 : 写这东西的人自己已经疯狂了吧 : 这种案子,怎么可能判死刑? : 这要能判死刑,那以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肇事者都得判死刑,武警行刑队要加班加点 : 了。
|
|
|
n*****t 发帖数: 22014 | 31 治不好不能硬治,多出个毛病更麻烦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病得治
|
n*****t 发帖数: 22014 | 32 倒,逃逸不是主观故意?不小心踩油门了???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主观故意,或者是放任才是危害公共安全 : 交通肇事都是非主观故意,差别大了 : 按你这么说,所有交通肇事都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
F*****t 发帖数: 2580 | 33 还是你自己回答吧
如果喝酒撞死人逃跑就算危害公共安全
那什么样的酒后肇事的可以不算?
没撞死人的不算?
没逃跑的不算?
还是没有李刚爸的不算?
如果凡是酒后撞死人并逃逸的就算危害公共安全,那没什么话好说,就按危害公共安全
判。如果要分情况,那这个分情况的标准是什么?看是不是有钱有势?有钱有势的就按
危害公共安全判,没钱没势的就按普通交通肇事罪判?
我没推广到极端,我强调的是判案的一致性。以前酒后肇事撞死人逃逸的没按危害公共
安全判,为什么这个就要按危害公共安全判?如果从今往后类似的都按危害公共安全判
,那也行。
【在 c*w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吧 : 喝酒 : 撞死人 : 逃跑 : 如果这个不算危害公共安全什么算。 : 我没说喝酒肇事全按照危害公共安全判 : 请你不要把我的话的一部分推广到一个极端 : 然后说这个极端不make sense从而否定我说的话 : 这是比较低级的争论技巧
|
F*****t 发帖数: 2580 | 34 现行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全责可以判7年以上有期(一般也
就是7年半)。一般过失杀人罪就是3年以上7年以下,所以是基本一致的。
但如果是当场撞死而逃逸的,处罚反而没这么重,一般是7年以内。问题是很多情况下
很难判断是否当场撞死。
【在 n*****t 的大作中提到】 : 说实话,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主观故意成分。致人死亡的,至少应该参照过失杀人。 : 现在的法律啊,该改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