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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 发帖数: 182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mind (mind), 信区: Joke
标 题: 游击队67年前借老刑8根金条 民政局称无法兑现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5 10:34:01 2011, 美东)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游击队67年前借老乡8根金条 民政局称无法兑现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5 09:46:55 2011, 美东)
http://www.cnr.cn/gundong/201109/t20110905_508458625.shtml
2011-09-05 10:09 来源:南方日报
梁伟诗展示第二张借条和藏借条的铁盒。兴乐 摄
2009年12月12日,江门人梁伟诗为证明家人曾参加抗战,和本地民间文史研究爱好
者陈锦堂在蓬江区棠下镇三堡村的祖屋中找到一张借白米60斤的“游击队借条”。2010
年12月28日,蓬江区民政局就此对其一次性奖励2万元。
时隔一天,当梁伟诗用这2万元修祖屋时,又发现了另一张借条。这次游击队不但
借了白米、大洋和金条,还承诺“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人须保护及照顾”。但蓬江区
民政局此次拒绝了他的补偿要求。
第一张借条:60斤白米蓬江民政局“奖励”2万元
陈锦堂向记者确认了与梁伟诗找到第一张借条的过程。2009年12月12日,两人翻遍
了祖屋的墙角、阁板、瓷器、瓦缸,之后梁伟诗搬来木梯,爬上悬在半墙的神阁(放祖
先神位的地方)。当手电筒微弱的光线照到第3块神主牌时,两人发现木牌缝中有一张红
纸。打开一看,里面有张玉扣纸,用毛笔字写着:“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陆拾
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按每年一倍偿还,如此类推。立据人:新鹤人民抗日游击队
第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十月十三日。”
2010年4月,梁伟诗就借条一事向江门市政府打了报告。同年12月28日,江门市蓬
江区民政局给出处理意见:“一,由蓬江区民政局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二万元作为对鸿文
三姐抗日行动的肯定;二,鉴于鸿文三姐已故,奖励款项由梁启超(梁伟诗)代领,借条
原件交蓬江区民政局作历史资料保存;三,其他生活上的困难,可按救济救助途径进行
解决,但不能再以借条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
第二张借条:米钱金条民政局并未正式受理
拿到2万元奖励的第二天,2010年12月29日,梁伟诗请来泥水木匠修葺崩塌的祖屋
屋顶。拆卸中,施工人员从屋顶一隐蔽处,发现一个生满铁绣的首饰盒。梁伟诗打开一
看,里面有个羊皮钱包,内有一张褪了色的红纸借条:
“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担七十斤。大洋伍仟圆。金条八支,每支
一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
人须保护及照顾。此据在偿还之日终结。新鹤人民抗日游击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
十二月廿九日。”这张借条笔迹与第一张借条无异。
意外获得的第二张借条让梁伟诗矛盾起来,思量再三,2011年2月16日,他向江门
市政府打了报告,未果;5月16日再次向市领导打报告,未有答复。6月30日,梁伟诗再
向江门市蓬江区信访局提交了有关资料及报告,信访局让他直接带去蓬江区民政局,然
而民政局并未正式受理此事。
据介绍,蓬江区民政局拒绝其补偿要求,理由便是上述意见的第三条“不能再以借
条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
这张借条还有效吗
“按第一张借条所说的支付方式,现在全国的粮食都未必足够给他。”蓬江区民政
局局长郑池浓说,所以在处理意见中写明“不能再以借条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而且
用的是“奖励”而不是“补偿”,也正表达了民政部门的立场。
郑池浓认为,梁伟诗是否是债权人、是否具有“鸿文三姐”财产的继承权力,未知
;这些财产的追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知。“借条是以个人名义写的,能不能代
表游击队也难说。再说,抗战时的政府应是指国民政府,这个也说的模糊。”而且,落
实政策办公室都撤销这么久了,棠下镇以前也不属于蓬江区, “李兆培在世的时候怎
么不提出来?”
梁伟诗认为,他并未提出过分的“其他要求”,只是要兑现第二张借条的要求。借
东西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游击队,这个不用争辩。而李兆培在世的时候,他还没发现这
两张借条,怎么提出要求?记者 兴乐 雨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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