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北美国黄移民被禁止和白大人同等待遇了?
相关主题
新法将把加拿大人分为4等 移民就处在最下等凤凰男在你们中国本来也是二等公民
为加拿大效忠,成为加拿大的第四等公民现在都是整顿双重国籍的
中国还不给双重国籍, 撑不住了草泥马你丫一个F1
看看广东人民对加入外国藉再回国发展的名人的看法。美华老将,现在在美国是几等公民?
香港当年没有民主,但是还有基本法制和自由这个中国国籍法怎么这么绕口?
关键是美国国籍才是核心利益。谈谈关于“承认”双重国籍的一些知识和逻辑
邓产党时代的公民歌关于中国国籍法第五条
用入籍来绑架爱国就是耍流氓英国撤侨飞机“无法按原计划起飞”,因为中国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公民话题: 入籍话题: 法案话题: 移民话题: 24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t*******y
发帖数: 21396
1
国民被分四等 加拿大新公民法案犯众怒
亚裔团体及人权组织 狂轰违宪
据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已三读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人权关注组织包括国际特赦
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简称BCCLA﹚和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 of Refugee
Lawyers﹚等团体指摘联邦政府提交该法案属违宪,将控告联邦政府,在今天公布具体
计划。
加拿大三个人权组织称,C-24法案一旦成为法律,他们将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有关法例
违反宪法,将控告联邦政府。华裔及印菲韩等族裔团体代表、移民律师等,则指修改公
民法C-24草案存多处不公,若实施对身处海外加公民、移民等影响大。他们抨击法案剥
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
三个团体表示,给予政府权力去剥夺人们的公民身分,和将他们驱逐流亡没有分别。他
们又指,新例对公民保障不足,理论上即使一个人在加拿大出生,其公民身分亦有可能
被剥夺。华裔及印菲韩等族裔团体代表、移民律师等,则指修改《公民法》的C-24草案
存多处不公,若实施对身处海外加公民、移民等影响大。
被抨剥夺上诉机会
本地有不同族裔移民团体及律师周三召开记者会,关注海外公民若没有长期居住在加国
,可能会被指虚假陈述为由,遭取消加拿大国籍,这对海外公民十分不公平。他们抨击
C-24法案剥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
据iPolitics资料显示,C-24法案改革重点包括延长公民入籍所需居留时间,由目前4年
内必须住满3年,提高到6年内要住满4年,且这4年中必须以“真实居住”(physical
presence)为准;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现在的18至54岁,扩大为14至64岁等
10项(详附表)。C-24法案稍后在上议院确认后,估计最快8月就可能公布实施。
韩裔美发店东主严寿龙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也表示,他反对C-24法案提出更高的
语言门槛。考了2次才通过语言考试成功入籍的严寿龙说:“我觉得能在工作中使用英
语,能赚钱养家就足够,实在没必要把入籍英语要求提得如此高。”
沙伦玫瑰韩裔加人妇女协会(Rose of Sharon Korean Canadian Women’s Care
Society)代表朴佳英表示,在C-24法案收紧入籍下,她已立刻赶办入籍。她说:“韩
国不接受双重国籍,我还一度犹豫,如今若再不入籍,恐怕以后更加困难。”
“对海外公民存隐忧”
一个来自台湾的永久居民王女士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她去年递交入籍申请后
就回流原居地,如今虽然取得加国护照,但如C-24法案实施后,她担心将来入境时,移
民官员或可以入籍后没有长期居住涉及虚假陈述为由,剥夺她的公民资格。C-24法案规
定,申请人将来必须声明并令入籍官员相信确有意愿在加拿大居住,才能获批准入籍。
此一新规定名为“有意定居条款”(intent to reside provision)。
被加拿大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简称CBA)认为违宪的“有意定居
条款”,虽然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作为审批的依据,不会对已入籍公
民产生影响。不过,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有不同见解,他解释,根据
条款规定,申请入籍需表明继续居住在加拿大意愿,若再综合涉及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条款,部长可向联邦法院寻求一个声明后,剥夺当事人的公民资格。
李克伦说:“这不仅对打算入籍人士有约束力,对已入籍的海外公民也有潜在隐忧。”
律师指修法或具政治考虑
有本地华裔律师抨击C-24法案部分条款违宪,全加华人联会认为,联邦政府在违宪争议
未定案前,应暂缓实施。他们更加抨击,C-24法案剥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可能被控
违宪。
律师陶永强指出,他认同CBA意见,C-24法案部分条款可能违宪,尤其是入籍申请人须
在4年内,每年要住满半年(183天),这种规定十分硬性,完全没必要。此外,C-24法
案将公民分成本地出生公民和入籍后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两类很不合适。他说:“未来
只要本地出生、无双重国籍人士,就算是恐怖分子,也可不被剥夺公民资格。但有双重
国籍人士却可任意遭取消公民资格,十分不公平。”
指移民部搞二等公民把戏
陶永强指出,C-24法案最不合理的地方是,移民部长可任意取消公民资格,却不给公民
向法庭上诉机会。陶永强指出,目前移民或难民一旦申请被拒,都有机会获法庭聆讯,
如今公民反而没有上诉权。他质疑说:“为何移民有权上诉,公民反而没有,或许应调
转过来。”
大温时事评论员姚永安就认为,在CBA、人权团体及反对党一致反对下,联邦保守党政
府仍迅速三读通过C-24法案,令人难以理解。姚永安说:“在违宪争议未定案前,应暂
缓立刻实施,民众也应向选区国会议员表达抗议。”
三分二华裔表示反对
全加华人联会全国秘书长黄运荣认为,本地有中文网络媒体曾针对此问题进行民调,结
果显示,59%的投票人表示十分不合理,28%的投票人认为不合理,显示三分二华裔反对
C-24法案。至于认为非常合理和还算合理的投票人分别占7%。
移民律师王仁铎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C-24法案显然有政治考虑,根据这些新
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
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
关注菲律宾外劳的社区组织“卑诗移居者”(Migrante B.C.)代表多拉加(Beth
Dollaga)称:“若按C-24法案,曾被指是基地(al-Qaida)组织成员的叙利亚裔加国公
民阿拉鄂(Maher Arar),以及曾被判无期徒刑的已故南非总统曼德拉(Nelson Mandela
),都无法入籍加国。”印裔社区代表格鲁沃(Mohinder Grewal)也说,移民部显然
是再度搞二等公民的把戏。
族裔社群抨新入籍法:国民被分四等
另据明报报道,包括华裔、韩裔、菲律宾裔、以及印裔的各族裔社区人士,昨日在温哥
华召开记者会,对联邦政府通过的新《入籍法》Bill C24 表达不满。社区人士认为新
入籍法会将加国民众分成四等,而且部分条例太过苛刻又不公平。
律师陶永强表示,在加拿大律师公会呈交渥京针对新《入籍法》Bill C24的建议书中,
主要能看到新法存有三个问题。他称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将加国分为四等人,分别是最
高等的土生单一国籍人士、第二等的单一国籍移民、第三等的土生双重国籍人士,以及
最下等的双重国籍移民。
陶永强也批评,要求在申请入籍必须“每年境内实际居住183日”的条款太过苛刻,也
不足以代表申请人对居住在加国的“诚意”。另外就算是恐怖分子都有权利在法庭上辩
解,而新入籍法中被官僚认定褫夺移民身分的人士,连参加独立听证的资格都没有,非
常不公平。
昨日还有菲律宾、韩国、印度等社区代表出席,皆对新法案表示愤怒。各族裔代表普遍
批评渥京给予公务员太大的权力,也未有考虑部分国家可能以恐怖行为的罪名进行政治
斗争,认为新法案太过草率。
召开记者会的华裔社区人士姚永安则呼吁各社区市民,深入了解这项新法案及其严重后
果。他希望市民向自己选区的国会议员施压,让渥京了解市民的不满。
(来源:星岛日报、明报)
t*******y
发帖数: 21396
2
“公民”和“国民”不是一个概念
陈思进
加拿大《C-24法案》,严改永久居民转公民的条件,在新移民社区引起轩然大波。
有人称此为“入籍法”,大呼新移民成了二等公民。换个角度看,《C-24法案》其实是
给不懂公民与国民区别,错把公民身份当国籍的中国移民,上了一堂实在的现代国籍理
念课。
公民身份与国籍国民身份相比,一个是社会的,一个是天生的,差的不是一等二等
。误以为有了外国公民身份,就有外国国籍的“入籍梦”,该醒醒了!
加拿大《C-24法案》活生生地证明,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仍然比不了加拿大国民
。国民身份,或者说国籍,是与生俱来的。以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就“入籍” 了
,成了加拿大人,与人家本国出生的国民平等了,想法很阿Q!
美国、加拿大的黑人国民常常认为自己是二等公民。而新移民虽然有了公民身份,
但是,恐怕连黑人国民还不如。差的不仅仅是移民公民今生不可以竞选外国总统。不是
国民,不但申请公民要符合人家说了算的条件,就是转了公民之后,犯了间谍、恐怖、
叛国罪等,公民身份也会说没就没,哪来哪去,被驱逐回其祖国。出生在自己祖国有国
籍的国民就不一样了,永远不能被驱逐,任何时候都有回祖国的自由。
以为有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入外国籍,或许是中国国籍法误人子弟太深了。没有任何
外国政府和外国民众认为有该国公民身份的中国移民不是中国人。外国人的国民身份或
外国国籍,是与生俱来的。中国人的国民身份或中国国籍,也是生来就有的。世界上只
有个别国家(包括目前的中国)迄今还搞不清楚公民与国民的区别,错把公民身份当国
籍,把外国公民身份与外国国籍混为一谈!
只有本国出生的或有本国国民血缘的移民后代,才是本国国民,才有本国国籍,这
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现代常识。违反现代常识,把数千万海外中国国民自动割弃
给外国,不准海外国民自由回国,还说什么为了海外同胞好,不知是何道理?!
永久居民或者外国公民,其实都不过是国际移民的海外身份而已,改变不了与生俱
来的国籍和国民身份。生来是中国人,这辈子就是中国人!海外中国移民,有了加拿大
公民身份,或其他国家国民身份,也仍然是中国国民。搞不清楚这一点,真该好好地上
一堂现代国籍理念课了。
二十多年前,一些归国同乡当众显摆外国护照,自称是外国人了。亲朋校友们个个
嗤之以鼻。有本外国护照,就基因突变,不是中国人了?太可笑了!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能够不论出生国家民族,接受符合条件的外国移民
成为永久居民和公民,已经是文明进步许多了。回头看看自己的祖国,迄今连海外同胞
回国自由都放不开,再抱怨外国接受新移民如何苛刻,似乎真有点底气不足。
新移民们,还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哪国国民的同胞的话,看了加拿大《C-24法案》就
该明白,移民到新国家,即使有了人家的公民身份,也还不是人家的国民,住在国不是
你自己的国家。胡扯什么入籍、二等公民,自欺欺人于事无补。没人请你移民,加拿大
《C-24法案》整的就是外来新移民。
总之,别拿公民身份当国籍,你的祖国不是加拿大,而是中国。人家不明说,自己
总该有点自知之明才好。
c*****g
发帖数: 21627
3
走地鸡对黄种WSN的歧视性法案拍鸡爪称快

Refugee

【在 t*******y 的大作中提到】
: 国民被分四等 加拿大新公民法案犯众怒
: 亚裔团体及人权组织 狂轰违宪
: 据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已三读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
: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人权关注组织包括国际特赦
: 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 Association,简称BCCLA﹚和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 of Refugee
: Lawyers﹚等团体指摘联邦政府提交该法案属违宪,将控告联邦政府,在今天公布具体
: 计划。
: 加拿大三个人权组织称,C-24法案一旦成为法律,他们将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有关法例
: 违反宪法,将控告联邦政府。华裔及印菲韩等族裔团体代表、移民律师等,则指修改公

t*******y
发帖数: 21396
4
发信人: HOOTERS911 (H00TER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美国也就是个二流国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20 02:44:41 2014, 美东)
美国...曾经也生活过10年。
有些海外中国人,习惯用中产的收入过着穷人的生活方式,这种人会觉得美国可以待下
去。
另一些中国人,认为如果有中上产的收入水平,就该享受到发达国家中上产该有的生活
环境和生存状态。后者在比较加拿大和欧洲白人发达国家之后,会瞧不起美国的社会模
式。
如果条件适合,这些中国人就放弃美国身份,移民到其他真正发达的国家。

【在 c*****g 的大作中提到】
: 走地鸡对黄种WSN的歧视性法案拍鸡爪称快
:
: Refugee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英国撤侨飞机“无法按原计划起飞”,因为中国香港当年没有民主,但是还有基本法制和自由
这个是本版谁啊关键是美国国籍才是核心利益。
看来绿卡比公民好啊邓产党时代的公民歌
哥哥已经入籍了用入籍来绑架爱国就是耍流氓
新法将把加拿大人分为4等 移民就处在最下等凤凰男在你们中国本来也是二等公民
为加拿大效忠,成为加拿大的第四等公民现在都是整顿双重国籍的
中国还不给双重国籍, 撑不住了草泥马你丫一个F1
看看广东人民对加入外国藉再回国发展的名人的看法。美华老将,现在在美国是几等公民?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公民话题: 入籍话题: 法案话题: 移民话题: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