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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2602 | 1 近日,日本媒体报道称中国“海大”号科考船两次进入冲之鸟“岛”(分别是3月14日
和3月19日)附近海域进行调查活动。日本海上保安厅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声称依照
日本国内法的规定,要求“海大”号停止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内进行调查活动。“海
大”号回应这是公海海域,日方随即派出舰船跟踪“海大”号。双方的这次交锋,使得
一个老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冲之鸟的法律地位及其周边是否有专属经济区。
“冲之鸟”距日本本土1740公里,在涨潮时基本上都淹没在海水中,只有“北小岛”和
“东小岛”有两块露出水面的小礁石。日本历来主张冲之鸟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岛屿,并
为此采取大量人工加固手段以在法理上巩固这一观点。然而从自然条件上看,由一组高
潮时露出水面的礁岩而组成的冲之鸟,毫无疑问是礁石而非岛屿;而且随着海水冲刷,
冲之鸟的礁石不断遭到侵蚀,已经大部没入水下。因此日本从1987年开始就在冲之鸟礁
进行工程作业,先后使用铁块、混凝土层乃至钛合金防护网来防御海浪。在这些人工造
岛的基础上,日本宣称冲之鸟为岛屿,并在周围划定“专属经济区”。此次日本对中国
“海大”号的行动,就是以此为依据。
中国和韩国反对日本的主张,认为冲之鸟是礁石而非岛屿,所以不能在其周围划定“专
属经济区”;这也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2012年,日本向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提
交申请,要求认定冲之鸟作为大陆架延伸的基点(进而可以划定专属经济区),然而委
员会并没有对这一申请作出直接建议,也就在间接上否定了日本的主张。因此,日本关
于冲之鸟以及“专属经济区”的主张并没有切实的法律和舆论支持。
此次中国“海大”号科考船进入冲之鸟“岛”附近海域,一方面是老问题的一次新冲突
,并没有在法理和实际控制上改变现状;另一方面也是一次探索海洋维权手段的启发,
结合去年美国针对中国南海岛礁的“航行自由”军事行动宣示,中国也可以如法炮制、
制定中国版的“航行自由”项目,针对某些国家的“过度海洋声索”采取实际行动,宣
示中国的海洋主张。 | l*********u 发帖数: 19053 | 2 re
冲之鸟是小礁石,没有专属经济区。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近日,日本媒体报道称中国“海大”号科考船两次进入冲之鸟“岛”(分别是3月14日 : 和3月19日)附近海域进行调查活动。日本海上保安厅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声称依照 : 日本国内法的规定,要求“海大”号停止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内进行调查活动。“海 : 大”号回应这是公海海域,日方随即派出舰船跟踪“海大”号。双方的这次交锋,使得 : 一个老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冲之鸟的法律地位及其周边是否有专属经济区。 : “冲之鸟”距日本本土1740公里,在涨潮时基本上都淹没在海水中,只有“北小岛”和 : “东小岛”有两块露出水面的小礁石。日本历来主张冲之鸟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岛屿,并 : 为此采取大量人工加固手段以在法理上巩固这一观点。然而从自然条件上看,由一组高 : 潮时露出水面的礁岩而组成的冲之鸟,毫无疑问是礁石而非岛屿;而且随着海水冲刷, : 冲之鸟的礁石不断遭到侵蚀,已经大部没入水下。因此日本从1987年开始就在冲之鸟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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