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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发帖数: 928 | 1 (原标题:“火车站猥亵”事件涉事小伙已找到)
为何不公布男子身份?和小女孩是什么关系?警方:因涉未成年人隐私,不便透露详情
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在南京南站候车室,公然将手伸进一名小女孩裙内,此事在网
上引发广泛关注。为此,南京铁路警方连夜展开调查。8月14日中午,南京铁路警方发
布微博称,铁路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目前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
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事件进展
涉事小伙是一名学生
现代快报报道了南京南站内一小伙子涉嫌公然猥亵小女孩后,不少读者、网友很关心:
小女孩和小伙子到底是什么关系?看上去是小伙子父母的中年男女看到他的举动,为什
么没有制止?从小女孩的反应看,她没有抗拒,表情比较麻木,是不是小伙子平时对她
就有猥亵行为?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南京铁路警方获悉,该事件经网友披露后,南
京铁路警方调取了事发前后车站的大量监控,并调查了大量乘客信息。8月13日晚,根
据掌握到的情况,铁路警方派民警连夜赶赴河南,寻找涉事小伙一家及小女孩。
8月14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涉事小女孩不足14周岁,涉嫌猥亵的小伙子20岁
左右,是一名学生。
8月14日中午12点多,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南京铁路公安处南
京南所”发布通报:就南京南站候车室发生的涉嫌猥亵未成年女性的情况,铁路公安机
关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目前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因此事件特殊性质,请广大网友积极配合,既要严惩违法行为,更要全力保护未成年
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相关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
伤害。请大家理解!
警方回应
为何不公布更多案件情况?
因为涉及未成年人隐私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南京铁路警方这条微博一经发布,网友们迅速跟帖评论。
网友“@甜甜的泡芙L”提出:应该公布男子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网友“@ayday_超人心
”也说:男子是成年人了,为什么还要保护他隐私?!网友“@你别闹i”表示:这种人
就应该曝光!让他在这个社会永远没有立足之地!
对此,南京铁路警方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警方已经找到事件相关人员,之所以暂时没有
公布更进一步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此事涉及未成年人的隐私,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一旦公布涉事小伙的信息,小女孩的情况就容易被人了解,未成年人的信息便得不到
有效保护。
另外,目前警方正在做调查,不但要调查清楚事发前后的情况,对于小伙子一家和小女
孩的情况,都要深入调查,最终才能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铁路警方暂不方便更多具体情况。不过警方表示,警方一定会全力
调查此事,待全部事实调查清楚后,会依法进行处理。
有人“躺枪”
无辜遭“人肉”,哈理工李炳鑫被误伤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该事件引发高度关注,此前有不少网友表示要将当事小伙“人肉”
出来。结果,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念过书的李炳鑫无辜“躺枪”。8月13日深夜,他通过
公司微博发布消息自证清白,并自嘲“坐在家里,被锅砸晕”。
据了解,李炳鑫刚从大学毕业,就职于杭州一家公司。8月13日晚,他突然接到朋友发
来的微信:“你可能会有麻烦了。”在朋友的提醒下,他这才上网了解了“火车站猥亵
”事件。与此同时,他看到微博上有人报料称涉事小伙是自己的大学同学,名叫李炳鑫
,并被微博大V“@古风同志”转发。
“我跑去微博上看了看,几乎都是喷我的。”李炳鑫对比照片发现,涉事小伙和自己确
实有几分相似,连其所在公司的群里也开始热聊起这件事来。
此后,李炳鑫多次尝试与微博大V“@古风同志”沟通,但对方几乎没有回应,甚至发布
微博感叹自己上了热搜。一直到8月13日晚9点左右,李炳鑫终于收到“@古风同志”的
回复,称知道和他没关系了,因为当事小伙已经被找到了。8月14日凌晨,“@作家陈岚
”也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小伙并非哈尔滨理工大学李炳鑫,证明其清白。
对自己无辜躺枪的经历,李炳鑫在微博上表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身上发生的事
,发生在正看这篇文章的吃瓜群众你身上,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
律师说法
大V的行为已涉嫌诽谤
此次事件中,无辜被大V曝光的李炳鑫是否可以维权?“@古风同志”又该承担哪些法律
责任?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程春华律师表示,大V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随
意发布消息已经涉嫌诽谤,如果其发布的微博点击量或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播
500次以上,那么大V则涉嫌构成诽谤罪。
一直以来,每当有高关注度事件发生,网上常会出现一些谣言,而不明真相的网友信以
为真,转发为谣言造势。对此,程春华提醒大家,传播谣言轻则会治安处罚,重则触犯
刑法,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形可构成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最有可能构成的就是诽谤罪。如: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
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
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
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
,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等等。对此,程春华提醒,应当持理性的态度看待事情,
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考证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应当给予警方时间和信任,等待事情水
落石出。
相关报道:
南京猥亵女童事件:漠然无知也是一种“犯罪”丨凤凰评论
文丨特约评论员 安 安
这两天,一个无袖连衣裙小女孩的照片刷爆了朋友圈。被网友的马赛克善意遮住脸部的
她,遭遇的是麻木之下最不善意的侵害。
8月12日,有网友微博举报,她在南京南站候车室,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把这个约莫十二
三岁的幼女“一把拽过去”坐在他腿上。该男子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直接抠摸着孩子
的胸部。而女孩低头玩着手机,没有丝毫异样或抵抗。更让旁观者震惊的是,坐在男子
身边一对年约50岁的男女,“看起来是他们的爸妈”,竟无动于衷,丝毫没有制止。男
子涉嫌猥亵的行为持续了至少5分钟。
为何不公布火车站猥亵女童男子身份?警方回应
8月14日上午11时许,澎湃新闻从南京铁路警方获悉,涉嫌猥亵女童的小伙已被南京铁
路警方抓获,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嫌疑人会受到何种处罚是目前舆论比较关注的,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
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
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就应当立案侦查。聚众或在公
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但疑似猥亵女童案曝光后,有媒体采访律师说,这样监管不力的父母是要被追责的。“
不过,考虑到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动作的危害性、隐蔽性,也不排除
给予嫌疑人治安处罚的可能性。”
嫌疑人会受到何种惩处或许并不是最让人担忧的,警方已经表态将依照情形依法严肃处
理。更令人不安的其实是小女孩身边“疑似父母”的人那两张麻木不语的脸。
两张脸上的漠然、对猥亵的无意识,也许还有农村特有的对男丁的偏爱纵容,简直太难
被演员展现出来。即便他们察觉到不妥,“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思维又成为一种和稀
泥的最好台阶。
监护人的漠然不语,无疑也是一种犯罪。家长对熟人“过分亲昵”的无视、轻忽,都是
把天真的孩子推向了恶魔。甚至还有一些网友不负责任地说:“人家家长都没说,关你
啥事?”恰恰是这样一些不懂法、也不懂孩子的轻率之言,把那个小女孩推向无人可以
出声求救、只能低头默默玩手机的黑暗深渊。
“熟人犯罪”在儿童性侵案中的比例,高到不敢相信。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
告》,在2016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中,已知的熟人犯罪占69.28%,将近七成之多。
为保障家庭暴力、性暴力被外界及时发现,一些西方国家有强行报告制度,也有对弱势
孩子的紧急庇护制度和相关的第三方庇护设施。而我国还没有建立类似制度。2015年2
月4日,江苏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剥夺一位女孩父母的监护权,成为我国首
例。但民政部门后续如何照顾孩子,不得而知。
制度的无奈反映的是我国当下的儿童防性侵保护依然严峻的形势。
据《“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2016年全年
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同比增长近
三成。民政部的官员坦率地说:“如果这被曝光的就是全部发生的案件了,那真的是一
大进步!”这是何等令人沉痛的坦率。
早在2013年9月24日,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就共同发布了《
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但在一些地
方,“九龙治水、治不好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难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
所所长童小军就多年疾呼:“在儿童保护领域,防性侵是一个特殊的领域。目前我们存
在制度缺失,农村地区制度更加缺失,问题会更严重。”
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说:“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
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这不能变成一句空话。
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全方面构成孩子的防护网,加强立法和社会
救助、社会矫正领域的建设。尤其是教育部门,更应推动在基础教育课程里,加进儿童
防性侵的专业知识,给千万个孩子、千万个家长补上这一课。
社会长期对儿童防性侵教育的“讳疾忌医”,应该画上句号了。别再让世界多一个南京
火车站的小女孩,别再让世界上多一对漠然无知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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