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 发帖数: 3857 | 1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事责任: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法解决,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在信访接待场所多次缠访,经有关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
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
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
治安管理处罚】。
4.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花圈、骨灰盒、遗像、祭品,焚烧冥币,或者停放尸体,不听有
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违法停放尸体
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5.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符合《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
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6.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首
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7.为制造社会影响、发泄不满情绪、实现个人诉求,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场所任意冲闯,
危害公共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8.以递交信访材料、反映问题等为由,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
,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抛撒信访材料,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9.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弓弩、匕首等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应当
及时制止,收缴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条规定的,以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依法予以
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以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10.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符合《刑
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11.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以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以
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患有艾滋病或者其他严重传染疾病,故意以撕咬、抓挠
等方式伤害他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
12.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的,以侮辱、诽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侮辱、诽谤情节严重,被害
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
通知》的规定,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外,应当将有关
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同时告知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
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
以威胁人身安全、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14.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
定的,以侵犯隐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一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15.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诬告陷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16.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符合《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17.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以故意损毁财物
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
究刑事责任】。
18.以制造社会影响、采取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等威胁、要挟手段,敲诈勒索
,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19.以帮助信访为名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以诈骗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追究
刑事责任】。
20.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
衣、出示状纸,扬言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或者非法聚集,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
告、训诫或者制止,收缴相关材料和横幅、状纸、状衣等物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
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法聚集的首要分子
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聚集多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
,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和其
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刑事责任】。
21.在车站、码头、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
,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或者非法聚集,以及在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
国内、国际重大会议期间,在场馆周围、活动区域或者场内实施前述行为,经劝阻、批
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
或者制止,收缴相关材料和横幅、状纸、状衣等物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
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以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所内、在大型活动
场所内展示侮辱性物品、向大型活动场所内投掷杂物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聚众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符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刑事责
任】。
22.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者交通通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者非法聚集
,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规定的,以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
任。
23.在外国使领馆区、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
,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等行为或者非法聚集的,应当立即制止,根据《人民警
察法》第八条规定,迅速带离现场,并收缴相关材料和横幅、状纸、状衣等物品;符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24.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
条规定的,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举行集会
、游行、示威活动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
、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或者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情形的
,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制止、命令解散;不听制止,拒不解散
的,依法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符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
八条规定的,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警告或者拘留;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集会、游行、
示威罪【追究刑事责任】。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25.实施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铁塔、烟囱、树木,或者其他自伤、自残、
自杀行为,制造社会影响的,应当积极组织解救;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
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
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以聚
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2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按照规定购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理取闹,符合《治安管
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依法予以【
治安管理处罚】。
2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
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制造社会影
响、扰乱公共秩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
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
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以投放虚
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28.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
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符合《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以阻碍执行职务、阻碍
特种车辆通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
务的,从重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符合《刑
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9.任意损毁、占用信访接待场所、国家机关或者他人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以寻衅滋事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
十三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30.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31.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消息
,煽动、组织、策划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活动,编造险情、疫情、警情,扬言实施爆
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自伤、自残、自杀等,符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
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其他处罚;符合《治安管
理处罚法》、《刑法》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收集、固定证据后,要
依法及时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32.对在信访活动中或者以信访为名,实施本指导意见所列以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同时文件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处置上述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坚持法制,讲
究政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限制合法
信访活动,不得以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非法剥夺、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对于初次
实施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依法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对于经
警告、训诫、制止后,继续或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
安全的,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八条规定,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
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危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
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聚众闹事、实施极端闹访等行为的,
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增强依法处置的威慑力和效果。 |
w***u 发帖数: 17713 | 2 上访不是自然而然越级?你们乡长揍了你一顿,乡派出所说你活该,还不能到县城上访
? |
p***n 发帖数: 17190 | 3 上訪是給皇上添麻煩
你忍一忍也就過了
不要驚惹皇上
【在 w***u 的大作中提到】 : 上访不是自然而然越级?你们乡长揍了你一顿,乡派出所说你活该,还不能到县城上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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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6217 | 4 我早就说过北京驱逐低端人口只是一个开始,让你们知道谁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
【在 w***u 的大作中提到】 : 上访不是自然而然越级?你们乡长揍了你一顿,乡派出所说你活该,还不能到县城上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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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606 | 5 上访问题根子在中央,有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一方面对屁民说可以上访,一方面又
对基层说不能见到上访的人。于是基层就用各种稀奇古怪地事来阻止上访。软硬都有。
硬的包括拘留,判刑。软的包括给钱什么的。 |
b**l 发帖数: 33123 | 6 有不越级的信访吗?目的是什么?增加鸡的屁?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 事责任: :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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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 发帖数: 461 | 7 好像毛时代都允许百姓到省或进京上访吧? 习大大够狠。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 事责任: :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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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9806 | 8 毛时代没有介绍信你连出村都难,还进京上访。。。
最近四十年是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中唯一允许普通百姓自由迁徙的年代,虽然还有种种
限制。
【在 r**r 的大作中提到】 : 好像毛时代都允许百姓到省或进京上访吧? 习大大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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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6217 | 9 不是,还有北宋,也是可以自由迁徙的,矮大紧说的,
清朝可以越级上访,不过要滚钉板,这个香港电影说的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毛时代没有介绍信你连出村都难,还进京上访。。。 : 最近四十年是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中唯一允许普通百姓自由迁徙的年代,虽然还有种种 :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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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发帖数: 526 | 10 牛逼,现在拦轿子喊冤叫屈也是犯罪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 事责任: :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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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发帖数: 6 | 11 真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候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 事责任: :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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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12 华表不就是给上访用的吗?应该允许上访者到天安门华表处聚集 |
a******c 发帖数: 210 | 13 最黑暗真的牌不上号。但谁心甘情愿在这种国家生活我还是很佩服的。 |
m*******h 发帖数: 2005 | |
h*****l 发帖数: 3857 | 15 微信,打电话
【在 m*******h 的大作中提到】 : 太长 : 就说什么可以上访吧 : 估计短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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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1430 | |
l****e 发帖数: 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