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3 发帖数: 120 | 1 李洪志的“法身”不能保护亲人也就罢了,对于给他提供巨额资金支持的金主,见钱眼
开、嗜钱如命的李洪志总该不会吝啬自己的“法身”保护吧?事实也不尽然。这里举两
个例子。一是法轮功澳门负责人林逸明,从1997年就开始习练法轮功,其家族平均每年
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多。但李洪志的“法身”却不能保护林逸明,林从2014年
下半年出现便血症状,因相信李洪志的“消业”邪说,不到医院看病治疗,2015年5月13日
,林还赴美国参加法轮功的“纽约法会”,期间,李洪志亲自为林“发功”治疗,并声
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但不幸的是,因癌细胞扩散,林逸明于
8月2日病亡。二是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
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畏罪潜逃,在逃到境外后与法轮功相互勾结,狼狈为奸,2007年4
月,由闫永明设立的“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群体,奖金
50000新西兰币。但理智“法身”同样不能保护闫,闫永明近日将返回中国接受调查。
这样的事件一再发生,真是将李洪志的老脸丢尽了。 | f*******a 发帖数: 14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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