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 发帖数: 8336 | 1 为什么耶稣说“不可起誓”
韩 愈
一、诺言或者誓言不仅仅是古代社会,也是现代社会生活一个再也平常不过的一个现象
。基督信仰中也有关于誓言行为的记载和伦理教导。打开圣经,会发现很多发誓的事例
,甚而至于在起誓过程中伴随着说谎的行为。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实践生活中起誓也
一定是常有的事情,其中也不乏甚至是起假誓的情况。一刀切方式的判断遇到圣经中的
叙事就会问题(因为圣经本身的叙事不是一刀切的叙述方式),比如说在埃及地说谎的
希伯来接生婆(说谎竟然意外成就了神心意和计划,参出1:15-21),受到了神的恩待
。不仅圣经的叙事超越于一刀切的对待方式,就是现实中伦理教训的简化又解决不了出
现的伦理困境,因为在现实中容易演绎出很多超出理论预设的情况来。这个时候,简化
了的“可不可以起誓”就显得很难具有说服力和吸引力。
笔者相信,基督徒的誓言(也就是具体的伦理问题)实践,是由起誓的伦理信念导致的
。即,合适的伦理行为是建立在正确理解圣经中关于起誓的信念(或者是教训),尤其
是耶稣有关话语的基础之上。
二、可不可以起誓的讨论模式,笔者认为经常出现的有:教导者经常用圣经一句或者几
句经文来做出一刀切式(此种判断往往具有独断性)的论断。支持可以说誓言的会找出
经文来支持(经文被客体化),不支持的也是如此。但是当两种观点放在一起的时候,
会发现自己都引用了圣经经文,都宣称自己的看法是权威的。细心的聆听者会很快发现
类似的经文运用和伦理教导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第三种观点认为,说不说誓
言要依赖环境而定,也就是伦理学中非常著名的一个理论:情境伦理学。然而,此种教
导又天生不可避免地缺少操作性,究竟什么时候可以,什么时候不可以。看到亚伯拉罕
等“信心伟人”都在起誓,我们有的时候也会心里痒痒。但是耶稣说:但是我告诉你们
,你们根本不可以发誓(引自中文和合本圣经)。如果我们确认耶稣的话是理解其他圣
经中记载的起誓行为以及起誓教导的标准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更进一步去理解,耶稣
这句话究竟意有何指?难道耶稣的话没有任何商榷余地,难道耶稣的话是比摩西律法更
加难以理解、认同和实践的“严格”律法?那么“信主”之法岂不是重回“律法主义”
之窠臼了吗?“实用主义”习惯让我们再思考和实践起誓和承诺的伦理话题之时趋向于
刻板化。而往往忽视相起誓相关经文的具体上下文(context),以及圣经中演说伦理
教训之时的模式:神学教义——具体伦理道德教训。
三、如何理解圣经中有关誓言的事例?新旧约关于誓言不同的教训之间如何来协调和理
解?以及这些事例如何运用在今天的生活里?笔者期望能够通过本文做出粗浅理解。笔
者将用上文提到的关键性经文(太5:34)来做出理解和解释和以及提出应用的原则(
而非实施细则,中国的文化,尤其是法律系统给出了很多的细则,中国的实用主义传统
也喜欢问:如何在实际生活总运用圣经经文,比如说:究竟能不能起誓?若是可以,哪
些可以?若是不可,原因为何?)。
我们来看中文和合本中记载的耶稣关于起誓的重新诠释:33“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
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34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
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 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
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其中33节的经文重复了申命记10:20的经文中关于起誓的信念: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侍奉他,专靠他,也要指着他的名起誓。典型代表了旧约对于起誓的看法。
新约雅各书5:12则是回应了耶稣的诠释,可谓是和耶稣的话语出自同一传统:我的弟兄
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
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从马太福音的经文叙述来看,耶稣对于起誓行为有着非常具体的分析,其中关键性的分
析是:起誓不应当指着天、地、耶路撒冷和自己的头发起誓。耶稣的着力点是,人没有
权利指着这些比自己大,或则是自己身外之物去起誓。而耶稣则是明确反对任何形式的
起誓,目的不是一种不可通约的死板伦理,而是对基督徒的一个提醒:如果人的生命是
完全敬畏神的,起誓不起誓,其实都是完美生命的自然流露,那么人的伦理行为自然是
合乎神心意的,造就人群的。而笔者也认为,申命记10:20的经文主要的目的是提醒以
色列民敬畏耶和华、侍奉他和依靠他,起誓是一个随之而来的补充。
通过圣经中起誓的范例分析来看,有以下几种情况:
1.指着神起誓(创14:22)。
2.神指着自己名字起誓(出6:8)。
3.人不拥有任何其他的事物,人唯一拥有的是自己的言语和内心。所以人只能够用自己
所拥有的起誓,而不是天、地、耶路撒冷、甚至是人自己不能够控制的头发(太5:33-
37)。可见,起誓是一种补充,而不是一种常态的生活。
四、我们可以总结,耶稣对于誓言的重新诠释,其实是对律法重新解释的一个延伸。因
为耶稣对于誓言的教导出现在了登山宝训的段落中。就像对于其他律法的解释一样,耶
稣给出了重新的解释,但是这些理解超越我们的误解:耶稣的伦理教训比摩西律法更加
的严格。耶稣关于誓言的理解建立在天国,也就是一种神在人生命中做主做王的理解之
上,其目的是让我们拥有新的生命。而事实上,誓言本身是一种有缺陷的行为,是为了
在没有信任的情况下博得别人的信任。耶稣的意思是,人应当凭借自身的生活去取得别
人的信任,而不是用誓言支取信任。耶稣对律法的重新解释,其目的是引导人们过一个
积极被神引导的生活,而不是被“刻板的律法条文”迫使的被动之生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旧约圣经中的人物有指着神发誓的事件,但是这些行为都是被动
而有的行为,是在一种“没有信任”的环境下不得不为之行为,也是摩西因为“以色列
人心硬”而暂时允许的行为。在旧约中神拥有起誓的权力,需要注意的是,神也是指着
自己起誓。旧约圣经甚至新约圣经类似的发誓的行为其实并不是神希望人类社会中存在
的行为,而是暂时的一种允许,虽然存在和被允许,但是不代表是正当的,合乎神造人
,神眷顾社会的心意。所以,耶稣说不可起誓,是耶稣对于“律法”的真实评价,对于
人类社会的真实评价,也同时代表了神对人性的期望:期望人能够拥有神引导的积极、
自然流露而出的新生命。他期望跟随他的人能够装备成“一以贯之”的全人,而不是间
或偶尔靠着起誓去博得信任的“摇摆人”。不可起誓的话语代表耶稣对于人类社会“立
约”和“起誓”深层次反思。当我们讨论是否可以起誓的话题之时,应当充分对第一世
纪犹太人的起誓律法实践和耶稣的评判做出多角度多层面的反思,而不是简化之是否可
以起誓的独断性伦理判断。 |
n********n 发帖数: 8336 | 2 活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在情绪不正常,不论是喜、怒、哀、乐,是最容易发誓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发错誓
的时候。
以色列四十万人起来在怒中攻打便雅悯人,杀了他们二万五千人,并在神面前发誓
,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等到他们的怒气消退,就在伯特利坐在神面前放声痛哭,
后悔他们在怒中所起的誓。扫罗与非利士人争战,因约拿单的信心大大得胜,扫罗从惧
怕中得了释放,心中高兴,就叫百姓起誓不吃饭,若不是百姓的阻止,就将有功的约拿
单杀死了。亚哈随鲁王发怒,心如火烧,贬了王后瓦实提,等他忿怒止息又想念她。分
封的王希律过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希律欢喜,便起誓应许随她所求的
给她,以致杀了施洗的约翰,成了不能挽回的悔恨。类似这样的事很多。
人在无事的时候,情绪不被波动,也用不著起誓;起誓多半是在有事的时候,情绪
不正常的时候。在不正常的情绪中起誓,十之八九总是错误的。所以主耶稣叫人不可起
誓,甚么誓都不可起,惟有神可以起誓,神起了誓是绝无后悔的,因为神所起的誓是没
有错误的,并且有权柄成就自己所起的誓。
「衹是我告诉你们,甚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
指著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
城。又不可指著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
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
n********n 发帖数: 8336 | 3 基督徒可在法庭上起誓吗?
??问:圣经说无论"什么誓都不可起",这样基督徒当然不应当起誓了,但事实上有许多
情形下信徒似乎不能不起誓,以香港而论,如果要注册结婚,就必须起誓,有时办理出
国手续,证件上的名字差了一个字母,移民局就必须要你到法庭宣誓,至于被警方传召
作证人,在法庭上就更非宣誓不可,诸如此类的情形,到底起誓是否犯罪呢?敬请赐教。
??答:雅各书5章12节说:"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
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
在审判之下。"这话是引自主耶稣的山上宝训(见太5:33~37),雅各引用主耶稣的话,
主要用意正如主耶稣一样,目的是警戒信徒应当说诚实的话 -- "是就说是,不是就说
不是" -- 因为犹太人喜欢以起誓了结争论,但起誓的人既不能自己有力量使所起的誓
发生效力,甚至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这样,所起的誓往往只不过是虚言而已。这
样,随便起誓的结果,对人方面常陷于诡诈和欺骗的罪中,对神方面常使人陷于轻慢神
和不信神的罪中。因为这样起誓就等于勉强神来照着我们所说的话负责使它应验,而忽
略了神只能照他自己的旨意行事,并不能随我自己的意思至使我们所起的誓能以应验。
结果,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使人轻慢了神,因见对方所起的誓并不灵验,便又怀疑神的权
能。所以基督徒应当因信赖神的公义而说诚实的话以取信于人,而不可凭一些不负责任
的誓语以取信于人,免得我们的神被人毁谤。
??但"起誓"这件事本身却并不是罪,其所以成为"罪"的原因是所起的誓是不负责的,既
轻慢神又欺骗人,在圣经中神自己也曾多次起过誓(参民14:28;申1:34~35;来3:
11,18,4:3,6:13......),希伯来书还告诉我们耶稣基督为大祭司,乃是神起誓立
的(来7:20~22),并且"起誓"在旧约律法中,有时也成为必须的手续(参民5:16~22)
,至于古时信心伟人起誓的事,圣经中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创26:28~30,47:31;
书14:9;撒上20:3,24:21~22......)。可见"起誓"本不是罪。但到了新约时代主
耶稣所以禁止信徒起誓,乃因当时犹太人对于神的律法已无诚意遵守,反倒从律法字句
中取巧以达到邪恶的企图。
??至于现今信徒在法庭中的起誓,却绝不是一种宗教的手续乃是一种法律上的手续,并
且它实际上绝不是要求神为你所起的誓负责,乃是藉着一种起誓的仪式使地上法律可以
对你所说的话负起正式的责任。所以这种起誓正好和犹太人那种随便起誓以欺瞒别人的
实际作用相反,它不但不是叫人可以藉起誓逃避责任,反倒是使人因起了誓便被放在法
律的约束和监督之下好为他所言行的事负责。所以在法庭上起誓,即使叫你手按着圣经
而说话;那实际的意义却绝非指着神,乃是指着法律,即要求法律来保证你所承诺的事
。所以照笔者个人的见解,基督徒在法庭上按地上法律所必须的手续起誓,并不违背圣
经。
??至于雅各所说"无论何誓都不可起",这"无论何誓"是指那些向神而起的那一类的誓说
的,不是指按法律手续而起的誓。 |
n********n 发帖数: 8336 | 4 赞同起誓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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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基督徒可以發誓嗎?
問題:
新約在福音書以及雅各書中都教導基督徒不可以發誓,無論什麼誓都不可發;但是在舊
約中好像可以對神發誓,例子好像不少,比如尼希米(尼:13:25),這是為什麼呢?
答:
基督徒當然可以發誓,因為連上帝自己都在發誓。
『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
』(來6:13)
『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14:1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來7:21)
而且以上這些上帝自己發誓的經文,是新約經文,而不是舊約經文。
再者,『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
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6:16-17)
這段經文顯示出:
1. 上帝自己起誓
2. 人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
依照經文的意思,似乎也暗示上帝並沒譴責人『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
據』這樣的行為。
至於舊約人對神起誓的經文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列舉。
既然人可以發誓,那麼,新約聖經中出現的那些禁止發誓的經文,又該如何解釋呢?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太5:34)
這句話是主耶穌自己講的,難道主耶穌不是在禁止我們發誓嗎?
這又是很標準的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因為,主耶穌自己就有起誓,上帝也起誓。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
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太26:63-64)
主耶穌禁止起誓那段教導,是一種『誇張性語法』,這是當時教導者很常用的一種教導
手法,用來凸顯或彰顯他們所要教導的重點。
讀到這種誇張語法的經文時,我們千萬不能把重心放在那些『誇張的描述』上,而必須
抓住經文『真正要表達的意思』上。
比方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
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
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8-30)
這段經文,難道主耶穌真的叫我們要去剜眼睛、砍掉手,來避免犯姦淫嗎?
當然不是!
一個人看見婦女就動淫念,難道是只用他的左眼或右眼看,不是用雙眼看?
難道看了動了淫念,就必須挖掉雙眼?
所以原本眼盲的弟兄最值得慶幸,因為他們不會觸犯動淫念的罪?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這段經文那種『剜眼睛』、『砍掉手』的描述,是一種誇張性的用
法,用來強調上帝對犯罪的高標準。
主耶穌的這種講道手法,並不是要我們去按那些誇張的描述照做不誤,因為當時的人沒
那麼笨,主的門徒也沒人照幹。
他們當時聽眾都清楚,那是一種教導手法,他們也都知道主耶穌真正要傳遞的重點是什
麼。
因此,在關於主耶穌禁止起誓的經文部分,主要要教導的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
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
我們來看全段上下文:
馬太福音
5: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5: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5: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
是大君的京城;
5: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5: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時代背景是:
當時的猶太人,已經開始發展出很多『起誓有效無效』的技巧,而且成為一種『古人的
遺傳』。
那些技巧,重點不在『誠實』,反而是在『鑽漏洞』。
太多人想透過一些技巧,可以使一個人不用去遵守誓言,
而為了防止這些不誠實,又必須發展出更多的技巧來確認一個人的「誠實」。
結果,明明就是很簡單的實話實說,變成必須用很繁複的起誓技術來證明自己的「誠實
」。
會這樣做,正是因為當時已經普遍太不誠實,這是嚴重違反上帝心意的。
我們來看主耶穌另一段關於起誓的教導:
馬太福音
23:16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
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23:17 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
23:18 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
該謹守。
23:19 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23:20 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23:21 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
23:22 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在這裡,我們如果知道我說的那些時代背景,就會更清楚這段經文在說些什麼。
事實上,在這段經文裡,主耶穌並沒有譴責『人對上帝起誓』的觀念,否則的話,祂只
需否定一切起誓行為(如:指著殿、金子、壇、禮物)即可,不需再指向那些物品後面
的至高者(如:住在殿裡的、坐在上面的)。
事實上,這經文更強烈暗示,不管你是指著什麼聖殿裡的物品起誓,你都是在對那至高
者上帝起誓,全部都要遵守,全部都不能隨便起誓。
至於雅各書的經文,和馬太的經文類似,就不再說明。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
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5
:12)
以下,轉貼韋斯敏斯特信條關於『合法的宣誓與許願』的條文,給大家參考。
重點是:
1.起誓是很嚴肅重大的事,不得輕率起誓。
2.只能用上帝之名來起誓,不能用任何受造物來起誓。
3.起誓必須非常誠實,不能有任何虛謊或隱瞞。
4.起誓之後,就必須遵行。
5.不可起這些誓:
a. 聖經禁止的事
b.妨害人應盡的本分
c.自己能力做不到的
e神未應許給人能力去做的 |
l****i 发帖数: 4609 | 5 那婚礼的时候不都要发誓吗,无论对方贫穷,疾病啥的都不分开。 |
E*****m 发帖数: 25615 | 6
同問!
還有在法庭作證時, 手按聖經發誓說實話。
【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 那婚礼的时候不都要发誓吗,无论对方贫穷,疾病啥的都不分开。
|
n********n 发帖数: 83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