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 发帖数: 1879 | 1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由政府统一支配用于公共事务的税金,“分流”到非政府机构,用来服务公共利益(
public good)的。接受慈善机构的帮助,要有适当的理由。不然的话,大家都可以随
便设个慈善机构,免了税给自己家七大姑八大姨送钱了。
而法律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远低于对常人隐私权的保护。所以,只要不太
出格,不要搞到人身攻击等等明显表露恶意的行动,人肉搜索者不应该被谴责。也许我
会觉得不够厚道,或者会在觉得太出格的时候善意提醒一下,但我不认为这样去了解康
蕾女士的情况是错的行为。
我没有法律的背景,不过有一点社会的常识,愿意学习一点,另外不怕讲不对而被扁。
所以有一点就赶紧拿出来讲讲。欢迎拍,拍得好有包子(tidewater 昨天拍给我好多,
晕到现在 ^_^)。 |
h**o 发帖数: 1879 | 2 立场不改变。只是更觉得自己不厚道。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
b*****3 发帖数: 333 | |
h**o 发帖数: 1879 | 4 没发过,研究一下怎么发
【在 b*****3 的大作中提到】 : 排包子 : 只要有包子,谁说的我都赞同
|
g******k 发帖数: 518 | 5 楼主好学,是非明辨,我也跟着学习到很多。谢谢了。
你到个人金融中心去转帐,输入对方帐号,比如goodlaok,金额一栏输入1000,发送,
done!超简单。 |
h**o 发帖数: 1879 | 6 不要骗我了,我没那么笨,一个包子好了
你这是马屁包 ^_^
【在 g******k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好学,是非明辨,我也跟着学习到很多。谢谢了。 : 你到个人金融中心去转帐,输入对方帐号,比如goodlaok,金额一栏输入1000,发送, : done!超简单。
|
p******o 发帖数: 9007 | 7 这个公众人物是谁界定的。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
s*********8 发帖数: 1962 | 8 LZ说滴很在理,非常同意LZ滴观点。
不贪,就排5个包子可以了。 |
h**o 发帖数: 1879 | 9 学习的结果,来套用一下。请参看学习讨论贴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876009.html
请重拍
【在 p******o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公众人物是谁界定的。 : : _^
|
h**o 发帖数: 1879 | 10 喂,太水了吧,仅次于 spt
【在 s*********8 的大作中提到】 : LZ说滴很在理,非常同意LZ滴观点。 : 不贪,就排5个包子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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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 发帖数: 882 | 11 说康妈也有隐私权,这个太逗了。被挖的都是些她本来就该公布的信息。
利用公众挣钱的,都不要轻言隐私权,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
b*****3 发帖数: 333 | |
p******o 发帖数: 9007 | 13 Go down one further lev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rtz_v._Robert_Welch,_Inc.
Majority opinion
......
"However, he rejected the idea that the mere public interest of the subject
should outweigh any consideration of Gertz's status as a private or public
figure."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学习的结果,来套用一下。请参看学习讨论贴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876009.html : 请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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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908 | 14 同排包子,你写的很好啊。我觉得每一句都很对。也排5个包子行吗?谢谢! |
h**o 发帖数: 1879 | 15 成为“公众人物”,也没有义务把爹妈是谁,兄弟姐妹是谁都告诉别人。只是说别人挖
挖看,没什么法律责任,如此而已。
【在 w******3 的大作中提到】 : 说康妈也有隐私权,这个太逗了。被挖的都是些她本来就该公布的信息。 : 利用公众挣钱的,都不要轻言隐私权,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 : _^
|
n***y 发帖数: 430 | 16 有没有法律责任不好说
比如,你侵入别人的电脑获取了这些信息,就是有法律责任的
你如果24小时守人家门口拍了些可以上报的照片,那估计没啥法律责任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成为“公众人物”,也没有义务把爹妈是谁,兄弟姐妹是谁都告诉别人。只是说别人挖 : 挖看,没什么法律责任,如此而已。
|
h**o 发帖数: 1879 | 17 嗯,法律上的见解,本来就会有不同意见。如果都意见一样,那要一个法官就好了。一
般老百姓的见解,就更是如此。我们非专业的人士,只能说尽量学习。
具体到这个案,貌似是说损毁名誉的问题,而不是隐私权的问题。引的这句话,并不是
说某事是否有关 public interest,对于确定某人是否“公众人物”的决定作用,而是
说在确定是否损毁名誉时,不应该只考虑某事是否有关 public interest,某人是否“
公众人物”,也同等重要。这样理解对么?
subject
【在 p******o 的大作中提到】 : Go down one further level: :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rtz_v._Robert_Welch,_Inc. : Majority opinion : ...... : "However, he rejected the idea that the mere public interest of the subject : should outweigh any consideration of Gertz's status as a private or public : 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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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18 那当然,我说得不够严谨。如果手段上有违法,当然就违法了。
【在 n***y 的大作中提到】 : 有没有法律责任不好说 : 比如,你侵入别人的电脑获取了这些信息,就是有法律责任的 : 你如果24小时守人家门口拍了些可以上报的照片,那估计没啥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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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19 水!
只给一个!!
^_^
【在 b**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排包子,你写的很好啊。我觉得每一句都很对。也排5个包子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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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发帖数: 430 | 20 所以啊。你看看那些照片贴出来的时候,是怎么搞出来的,经过别人的许可了么?
那个肯定是违法的了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水! : 只给一个!!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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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发帖数: 9007 | 21 这是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我的意见是,公众人物的界定,及其利益的
判定更多的是法律上的问题,而不是我们自说自话。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嗯,法律上的见解,本来就会有不同意见。如果都意见一样,那要一个法官就好了。一 : 般老百姓的见解,就更是如此。我们非专业的人士,只能说尽量学习。 : 具体到这个案,貌似是说损毁名誉的问题,而不是隐私权的问题。引的这句话,并不是 : 说某事是否有关 public interest,对于确定某人是否“公众人物”的决定作用,而是 : 说在确定是否损毁名誉时,不应该只考虑某事是否有关 public interest,某人是否“ : 公众人物”,也同等重要。这样理解对么? : : 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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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22 那些是可以质疑的。但我觉得不一定都是违法,可能要看具体的来源。
【在 n***y 的大作中提到】 : 所以啊。你看看那些照片贴出来的时候,是怎么搞出来的,经过别人的许可了么? : 那个肯定是违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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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发帖数: 430 | 23 如果说八卦别人如何如何这些,毕竟口传无凭,可能也没啥说的
照片这个,除非那些集体合影照,肯定是不合法的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些是可以质疑的。但我觉得不一定都是违法,可能要看具体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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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24 呃,我知道这个是最终裁决,但裁决的好象是 defamation,不是如何定义“公众人物
”,也不是“公众人物”的 privacy 吧。
我觉得学习这些的目的在于,自己可以更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样,一些
话不清楚该不该说的时候,或者一些事不清楚该不该做的时候,不用总去问律师了。
【在 p******o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是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我的意见是,公众人物的界定,及其利益的 : 判定更多的是法律上的问题,而不是我们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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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 发帖数: 267 | 25 为什么osu的捐款没有人质疑。 康妈钱都骗到手了,还扯隐私权 . 质疑者的背真是伤
到康妈的刀了啊,可笑
【在 w******3 的大作中提到】 : 说康妈也有隐私权,这个太逗了。被挖的都是些她本来就该公布的信息。 : 利用公众挣钱的,都不要轻言隐私权,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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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 发帖数: 10694 | 26 利用公众挣钱的,都不要轻言隐私权,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
p******o 发帖数: 9007 | 27 "He also highly doubted that one could involuntarily become a public figure."
其实这里很多发言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都是拜网络匿名所赐,否则都不用请教律
师或者学习法律。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呃,我知道这个是最终裁决,但裁决的好象是 defamation,不是如何定义“公众人物 : ”,也不是“公众人物”的 privacy 吧。 : 我觉得学习这些的目的在于,自己可以更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样,一些 : 话不清楚该不该说的时候,或者一些事不清楚该不该做的时候,不用总去问律师了。
|
w******3 发帖数: 882 | 28 一个人跳出来募捐,不说自己的家庭背景和经济情况,结果被公众一挖,他老爹是比尔
盖茨,估计这个人的名声就直接悲剧了,但法官绝不会说公众无理取闹,也不会有任何
律师要去打这种隐私权官司。
康妈和康粉不认为公众享有知情权,那么公众就选择自己解决,就是这样。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成为“公众人物”,也没有义务把爹妈是谁,兄弟姐妹是谁都告诉别人。只是说别人挖 : 挖看,没什么法律责任,如此而已。
|
c*****e 发帖数: 152 | 29 我觉得lilykang是被公众了。
如果她一开始知道发的帖子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估计她未必会发贴。
她被公众了,然后又被要求以一个公众人物的做法去解决问题。真是挺难的。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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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发帖数: 1045 | 30 她发了募捐贴,就是主动把自己公众了
【在 c*****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lilykang是被公众了。 : 如果她一开始知道发的帖子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估计她未必会发贴。 : 她被公众了,然后又被要求以一个公众人物的做法去解决问题。真是挺难的。 :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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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31 想一想
figure."
【在 p******o 的大作中提到】 : "He also highly doubted that one could involuntarily become a public figure." : 其实这里很多发言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都是拜网络匿名所赐,否则都不用请教律 : 师或者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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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32 这条是大法官的意见,虽然没有彻底拍死,但 highly doubted 也是相当确定的意见了。
回到康蕾这件事,应该是看作“Limited-purpose public figure”,只是在跟这件相
关时,才是“公众人物”,这样讲更准确一点吧。
figure."
【在 p******o 的大作中提到】 : "He also highly doubted that one could involuntarily become a public figure." : 其实这里很多发言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都是拜网络匿名所赐,否则都不用请教律 : 师或者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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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发帖数: 741 | 33 不管对不对,态度是好的。语气是和蔼的。
给与表扬。。
排个双簧包的一半。 |
r****4 发帖数: 49 | 34 照片应该是公开场合已有的吧,例如学校墙壁等地,只要不是从她家偷的,就不是违法
的.公开募捐通常也会公开募捐人的照片,让人相信事情的真实性。毕竟涉及到钱的事
情。 |
r****4 发帖数: 49 | 35 照片应该是公开场合已有的吧,例如学校墙壁等地,只要不是从她家偷的,就不是违法
的.公开募捐通常也会公开募捐人的照片,让人相信事情的真实性。毕竟涉及到钱的事
情。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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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发帖数: 70 | 36 觉得楼主说得有意思,来请教一下:
“公众人物”怎么界定,发帖讨论人次达多少多少,还是被骂次数达多少多少?康妈这
个就算是公众也是“被公众”,既然被公众还有没有隐私权呢?
你说的法律保护这个实在好笑,法律的保护是和税收一样根据知名度分等级分比利啊?
其实目前这个网络世界,要凭法律完全保护任何人的什么隐私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有多
少隐私被揭露,完全靠好奇好娱乐之网民手下留多少情。
这个事情,没可能扯到法律上,扯不到法律上,只能扯到道义上,既然扯到道义上,楼
主你也说了,你自己也觉得不太厚道。
你所说的募捐这一套,挺理论,挺专业,挺考谱,可是你没有关注这件事情之前知道么
?康妈一个不工作的人,一辈子碰上要募捐的事有几次?她如果不知道这些呢,如果是
无心之过呢? 如果是真有同情心的人,又为什么这点宽容不能给?
康妈可能是犯了一个错,错在希望从本族群中找点宽慰,精神也好,经济也好,没料到
被人撕得鲜血淋淋。众口烁金,积毁销骨。这个事情里这个族群暴露出的东西,实在是
让人脊背发凉。在一个不是自己本土的国家,没有哪个族群能什么事都靠当地法律来保
护自己,蓝可儿案过了两个月还再拖,一部份靠的是内部的信任和宽容。扯远了,不过
这件事情上有些人的口舌之功,寒意胜刀啊,有杀人不见血之功效(没说楼主你)。身
为这个族群的一员,我浑身发冷。 |
h**o 发帖数: 1879 | 37 包子走你
【在 s********2 的大作中提到】 : 不管对不对,态度是好的。语气是和蔼的。 : 给与表扬。。 : 排个双簧包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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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
h**o 发帖数: 1879 | |
t*******r 发帖数: 22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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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41 明天再学 ^_^
【在 t*******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又找到一个 link,里面有一系列 case,更完整。 : 看起来好像是 public figure 这点更给力。 : http://www.freedomforum.org/packages/first/defamationandfirs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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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22634 | 42 恩,明天再讨论。 ^_^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明天再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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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发帖数: 11 | 43 作为一个典型的MITBBS用户,我们才不管人家家里是否死了人,死人很正常,中年丧偶
也很正常。I don't give a shit!一想到捐款,那么大银子,我们就羡慕妒忌恨。他妈
的,那么多钱,比我们每天捡汽水罐赚多了。康妈还有大房子住,我们还住地下室,每
个月交租都成问题。那个恨啊。我们是典型的MITBB用户,没钱没房,每天的时间都用
来混MITBBS,琢磨康妈的财富,我们不恨康妈,还能恨谁呢? |
g*l 发帖数: 11 | 44 有空我们还有挖康妈的隐私,到她家扔牛屎,虽然我们穷,没有人看得起我们,但是我
们有的是混MITBBS的时间,不搞死康妈,我们的心理很不平衡。 |
w***m 发帖数: 10498 | 45 这个不得不顶!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呃,我知道这个是最终裁决,但裁决的好象是 defamation,不是如何定义“公众人物 : ”,也不是“公众人物”的 privacy 吧。 : 我觉得学习这些的目的在于,自己可以更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样,一些 : 话不清楚该不该说的时候,或者一些事不清楚该不该做的时候,不用总去问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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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46 非理性贴请挪步到隔壁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空我们还有挖康妈的隐私,到她家扔牛屎,虽然我们穷,没有人看得起我们,但是我 : 们有的是混MITBBS的时间,不搞死康妈,我们的心理很不平衡。
|
g*l 发帖数: 11 | 47 我们没有人性,每天理性上网,就是要搞死一切令我们羡慕妒忌恨的人。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非理性贴请挪步到隔壁
|
h**o 发帖数: 1879 | 48 那就请快上贴,最好一分钟上60 贴,这样被关起来就不冤了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们没有人性,每天理性上网,就是要搞死一切令我们羡慕妒忌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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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 发帖数: 159 | |
w******3 发帖数: 882 | 50 鼓掌!乞讨的生活也能过得这么有winner的感觉。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空我们还有挖康妈的隐私,到她家扔牛屎,虽然我们穷,没有人看得起我们,但是我 : 们有的是混MITBBS的时间,不搞死康妈,我们的心理很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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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发帖数: 11 | 51 YEAH!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快自己的乐,让别人无乐可快。我们是典型的
MITBBSer
【在 w******3 的大作中提到】 : 鼓掌!乞讨的生活也能过得这么有winner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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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发帖数: 430 | 52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YEAH!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快自己的乐,让别人无乐可快。我们是典型的 : MITBB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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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53 K 这个贴置顶了,谁在暗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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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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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 发帖数: 478 | 54 不是她自己把老公去世前一天到去世在网上都实时播出的吗?然后她老公过世数小时后
(估计人还在医院躺着呢),就开始募捐了。现在又成“被迫公众”了?
【在 c*****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lilykang是被公众了。 : 如果她一开始知道发的帖子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估计她未必会发贴。 : 她被公众了,然后又被要求以一个公众人物的做法去解决问题。真是挺难的。 :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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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 发帖数: 478 | 55 "康妈一个不工作的人,一辈子碰上要募捐的事有几次?"
要一次已经这么多质疑了,你还给她几次的假设?你对康妈可真宽容。
她不出去工作是她的问题,生孩子不是借口,想出去工作的人,不会接二连三生孩子。
何况三个孩子的职业女性也大有人在。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觉得楼主说得有意思,来请教一下: : “公众人物”怎么界定,发帖讨论人次达多少多少,还是被骂次数达多少多少?康妈这 : 个就算是公众也是“被公众”,既然被公众还有没有隐私权呢? : 你说的法律保护这个实在好笑,法律的保护是和税收一样根据知名度分等级分比利啊? : 其实目前这个网络世界,要凭法律完全保护任何人的什么隐私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有多 : 少隐私被揭露,完全靠好奇好娱乐之网民手下留多少情。 : 这个事情,没可能扯到法律上,扯不到法律上,只能扯到道义上,既然扯到道义上,楼 : 主你也说了,你自己也觉得不太厚道。 : 你所说的募捐这一套,挺理论,挺专业,挺考谱,可是你没有关注这件事情之前知道么 : ?康妈一个不工作的人,一辈子碰上要募捐的事有几次?她如果不知道这些呢,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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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 发帖数: 478 | 56 别用你那点井底之蛙的小心思来度量别人了,告诉你我家是双职工,收入比他们高很多
,孩子没有他们生得多,住好学区single house。照样对其很不耻。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作为一个典型的MITBBS用户,我们才不管人家家里是否死了人,死人很正常,中年丧偶 : 也很正常。I don't give a shit!一想到捐款,那么大银子,我们就羡慕妒忌恨。他妈 : 的,那么多钱,比我们每天捡汽水罐赚多了。康妈还有大房子住,我们还住地下室,每 : 个月交租都成问题。那个恨啊。我们是典型的MITBB用户,没钱没房,每天的时间都用 : 来混MITBBS,琢磨康妈的财富,我们不恨康妈,还能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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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41 | 57 一分钟上60 贴--又在拉流量。老刑给你包子吃了吗? 有没有涸泽而渔啊,你?节制节
制。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那就请快上贴,最好一分钟上60 贴,这样被关起来就不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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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58 是不是已经被关了?没看到刷屏啊
【在 w********r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分钟上60 贴--又在拉流量。老刑给你包子吃了吗? 有没有涸泽而渔啊,你?节制节 :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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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41 | 59 在首页看到,不得不进来顶一下理性帖。
【在 w********r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分钟上60 贴--又在拉流量。老刑给你包子吃了吗? 有没有涸泽而渔啊,你?节制节 :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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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60 那谁,你是在粉刺么?昨天为什么不来顶理性贴?
【在 w********r 的大作中提到】 : 在首页看到,不得不进来顶一下理性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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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发帖数: 70 | 61 那只能说一句,你很hash
【在 y******t 的大作中提到】 : 别用你那点井底之蛙的小心思来度量别人了,告诉你我家是双职工,收入比他们高很多 : ,孩子没有他们生得多,住好学区single house。照样对其很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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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发帖数: 70 | 62 谢你的包子。看明白了,不过说到底,这公众人物也不是你界定的呀。要不你搞个民调
,来投票一下,看康是不是公众人物,靠数据还有点说服力。
还有,我还真的没你这种时间“先学习一下”,再有下次也一样。大家都先学习一下,
那你还发这帖干吗呢?想成为公众人物啊?我觉得你行,因为早上起来刷屏,你的帖居
然还在头版,所以点近来再看了一下。呵呵,恭喜。
再回一帖支持你一下。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你码这么多字不容易,给个包子吧。下次先好好学习一下,再来“请教”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87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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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63 哎,当然不是我界定了。不过每个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见对吧,而这个意见是要有根据的
,学习一点,就是给自己找点根据呗。
那个置顶贴。。。不是我想要的。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谢你的包子。看明白了,不过说到底,这公众人物也不是你界定的呀。要不你搞个民调 : ,来投票一下,看康是不是公众人物,靠数据还有点说服力。 : 还有,我还真的没你这种时间“先学习一下”,再有下次也一样。大家都先学习一下, : 那你还发这帖干吗呢?想成为公众人物啊?我觉得你行,因为早上起来刷屏,你的帖居 : 然还在头版,所以点近来再看了一下。呵呵,恭喜。 : 再回一帖支持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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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22634 | 64 公众人物的界定不是取决于民调,而是取决于法院意见。
如果公众人物的定义取决于民调,有违于美帝的三权分立
的原则,会造成 majority 欺压 minority 的危险。
当然,虽然这个最终界定取决于法院,但是在第一修正案
的保护之下,民众完全可以合理自由的以法律为准绳进行
合理讨论。。。
另外,楼主发这个帖子不会导致楼主成为 limited purpose
public figure,如果你读一下高院的判例的话。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谢你的包子。看明白了,不过说到底,这公众人物也不是你界定的呀。要不你搞个民调 : ,来投票一下,看康是不是公众人物,靠数据还有点说服力。 : 还有,我还真的没你这种时间“先学习一下”,再有下次也一样。大家都先学习一下, : 那你还发这帖干吗呢?想成为公众人物啊?我觉得你行,因为早上起来刷屏,你的帖居 : 然还在头版,所以点近来再看了一下。呵呵,恭喜。 : 再回一帖支持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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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41 | 65 那昨天不是要装着先学习学习,才能有点根据的支持吗。虽然,但是,还是没有学,恐
怕学不会,就不学了,然后真的没学会。先见之明,聪明吧。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那谁,你是在粉刺么?昨天为什么不来顶理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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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1974 | 66 同意,搞个民调或者公开辩论什么的,也比整天灌水强
整天躲在屏幕后面萎缩的对一个不幸家庭评头论足吃人血馒头,很无聊,也很无耻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谢你的包子。看明白了,不过说到底,这公众人物也不是你界定的呀。要不你搞个民调 : ,来投票一下,看康是不是公众人物,靠数据还有点说服力。 : 还有,我还真的没你这种时间“先学习一下”,再有下次也一样。大家都先学习一下, : 那你还发这帖干吗呢?想成为公众人物啊?我觉得你行,因为早上起来刷屏,你的帖居 : 然还在头版,所以点近来再看了一下。呵呵,恭喜。 : 再回一帖支持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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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 发帖数: 621 | 67 re
【在 g*l 的大作中提到】 : 作为一个典型的MITBBS用户,我们才不管人家家里是否死了人,死人很正常,中年丧偶 : 也很正常。I don't give a shit!一想到捐款,那么大银子,我们就羡慕妒忌恨。他妈 : 的,那么多钱,比我们每天捡汽水罐赚多了。康妈还有大房子住,我们还住地下室,每 : 个月交租都成问题。那个恨啊。我们是典型的MITBB用户,没钱没房,每天的时间都用 : 来混MITBBS,琢磨康妈的财富,我们不恨康妈,还能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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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22634 | 68 楼上几位,这个线程宗旨是法律讨论线程,而不是 xmdjh 线程。。。
民调的局限性,上面已经说了。。。 |
H******9 发帖数: 8087 | 69 有吗,我也排一个,有奶就是什么的了,哈哈
【在 b*****3 的大作中提到】 : 排包子 : 只要有包子,谁说的我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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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发帖数: 15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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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71 唉,两个没想到
一个没想到还有来拍包子的
二个没想到你跟我两天前一样穷
【在 H******9 的大作中提到】 : 有吗,我也排一个,有奶就是什么的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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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 发帖数: 478 | 72 你是想写HARSH吗?先把你的英文弄好先,不然怎么在美国混,难道也和康妈似的上网
募捐?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那只能说一句,你很h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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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22634 | 73 搞不好是位码工,左边窗口灌水,右边窗口在写 hash-table function。
不小心敲错窗口了。。。也别要求太高,大伙儿就是灌个水而已。。。
【在 y******t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是想写HARSH吗?先把你的英文弄好先,不然怎么在美国混,难道也和康妈似的上网 : 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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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1879 | 74 Hush ...
【在 t*******r 的大作中提到】 : 搞不好是位码工,左边窗口灌水,右边窗口在写 hash-table function。 : 不小心敲错窗口了。。。也别要求太高,大伙儿就是灌个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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