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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225 | 1 论如来藏与“梵我”的异质性
袁经文
内容提要:援引《奥义书》和《梵经》等典型“梵我”论经籍,将“梵我”的权威性释
义,与佛教如来藏正义作比较和分判;不同点是:1.如来藏没有起始之说;“梵我”具
有开端思想。“梵我”创世有始观的立说,将遭遇无法自洽的困境而致悖谬。2.如来藏
无我,不攀缘六尘,自处涅槃;“梵我”有我,并攀缘世间境界。3.如来藏存在于五蕴
身全体,“梵我”存在于五蕴身局部。4.“梵我”论与如来藏在四个模块上有似是而非
的法义。最后,引述佛语,揭示二者的本质差异。
关键词:如来藏;梵我;奥义书;梵经;无始;无我;五蕴
作者:袁经文,男,哲学博士,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研
唯识学和如来藏等。广西 南宁 530004
如来藏论题是大乘佛教的重要展开,但常有观点视如来藏为外教“梵我”思想的渗透;
实际上,如来藏与“梵我”有本质不同。现据《奥义书》和《梵经》等“梵我”论经籍
对“梵我”的权威性解释,选取典型而重要方面,以与如来藏进行分判比较;最后,引
述佛陀对如来藏与“梵我”论的阐释,作出梳理归结。
行文过程论述的如来藏,根据语境,具有不同涵义。
笔者曾对典籍进行考证列举和理据的评判分析发现,在经典文本中,如来藏至少具有四
种诠义语境:1.第八识阿赖耶识语境。2.真如语境。3.无漏有为法语境。此分三个层次
:(1)成佛所需的无漏有为法种;(2)众生的无漏有为法系统;(3)第八识安隐自
住的无漏有为境界。4.无漏有为法种现行语境。
这四种语境的如来藏诠义以第一种语境为核心而呈现一体化。
下文所涉如来藏语词具体对应哪种涵义,视语境不同而与此四种的某一种相关;为免繁
冗,以下论述过程不再表明。
一、关于起始的有无
在有无起始的问题上,如来藏与“梵我”见显第一点差异。
(一)如来藏的无始说
经论就如来藏对世间法的任持,没有起点起始之说。大乘佛教不谈时间起点,尽管某一
世界刹土有成住坏空共八十小劫四阶段,但十方刹土世界,此生彼灭,永无开端和结束
。涉及如来藏无始的经论有较多,现仅列举两则。
1.在《不增不减经》中,佛将如来藏称为无始以来的清净法体:
舍利弗当知,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者,此法如实、不虚妄,不离不脱智慧清净真
如法界不思议法,无始本际来,有此清净相应法体。
这里的“本际”是指如来藏,即涅槃的本寂本际,并不是指有一个起始的分际;“无始
本际来”一语,表明了如来藏并无时间开端。
2.《摄大乘论》有据自《阿毗达磨大乘经》(此经已佚)的著名偈颂:
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此中“无始时来界”之“界”义,便是指“众生界”,此即如来藏;何以知此“界”义
便是指如来藏?佛在《不增不减经》中指出:
甚深义者,即是第一义谛;第一义谛者,即是众生界;众生界者,即是如来藏。
由之,此中“界”义,是指如来藏;在对“界”义的诸种解释中,着重释“界”为“因
性”。这实是与如来藏涵义一致,“因性”之谓,正是从如来藏的发生学功能而言。如
来藏是无始以来一切法的所依、所持,从无涉及开端。
《大乘密严经》指出:
是修念佛观行之境名如来藏,犹如虚空不可坏灭,名涅槃界,亦名法界。
如来藏像“虚空”一般,不会“坏灭”,这便是视如来藏为真常性,如来藏即属永恒存
在之法。如此恒在之法,当然不允其有开端或结束。在《金刚三昧经》中佛说:“是如
来藏,性寂不动。”性寂不动,即毫无变易,如来藏由此不是生灭、有为法;《胜鬘师
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便指出:“如来藏者,离有为相。”因为,若有生必有灭,便
不可能毫不动摇。这是如来藏系经典呈现的如来藏法性定则。
(二)“梵我”的有始说
但是,与如来藏不同,“梵我”论却具有明显的开端思想。这种开端性的叙述,在《奥
义书》中随处可见。据《五十奥义书》中《爱多列雅奥义书》第一章,有语:
太初,此世界唯独“自我”也。无有任何其它睒眼者。彼自思维:“我其创造世界夫!
”彼遂创造此世界……
此中行文句义,一目了然;即世界是具有分界明晰的原点起始。这实是典型的外教创世
论。
在此需作进一步推究的是,这里的“自我”和“彼”,从实质而言,是否就是“大梵”?
据上引书同页脚注①对“自我”的解释:“‘自我’(Ātman),常译‘性灵’,
此处义为‘神灵’、‘精神’。”脚注③对“我其创造”的解释是:“意谓‘自我之自
体创出’。” 又据《五十奥义书》中《泰迪黎耶奥义书》第二卷“大梵阿难陀轮”第
195页的脚注②指出:“‘自我’(Ātman)即‘大梵’(Brahman),二名可互易
,即主体客体之性互销。”
综合这些注释和引文,可以明确:“自我”(Ātman)即“大梵”,此是世界的最
初创造者,世界由“大梵”自体创造出来。
以上脚注,应是对《奥义书》的权威理解;因为此均由译者、治奥义书的名家徐梵澄(
1909-2000年)所注,徐“早年追随鲁迅先生”,“精通梵、拉丁、德、英、法、希腊
等八种语言”,曾游历印度多年,在学术圈子中是“学富五车,被誉为‘玄奘第二’的
大学者。”据此,应可提高以上对“梵我”定性判摄证明的可信和准确度。依此上比对
分析,如来藏显然不能与此“梵我”等同。
(三)有始说的弊端
“梵我”创世有始观的立说,在逻辑上,将会遭遇种种无法自洽的困境而致悖谬;有始
开端之谓,将导致质问开端之前是何种状态而依次出现无限上推的逻辑困境。这已是被
中外哲学史和现代哲学所证明。
两相甄别,“梵我”有始论的荒谬和如来藏无始的严谨周全,得以比照映现。
二、“有我”、“无我”及其与世间六尘诸相的关系
如来藏是无我,“梵我”是有我。
如来藏与世间六尘诸相之间毫无情志涉及,即谓,如来藏阿赖耶识因末那识的执持而变
现六尘后,是意识妄心在攀缘六尘,如来藏本身不介入不攀缘六尘,如来藏自处涅槃;
尽管六识妄心的生起、任持不离如来藏。
“梵我”既创造世间,又以个体参与世间而成为世间法相之别体,具有对世间现象的意
识认知和喜怒哀乐等种种活动情结。
由此,可以分判如来藏与“梵我”的又一不同。
(一)如来藏的无我与不攀缘六尘
1.如来藏是无我的。《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中佛指出:“为离外道见故,当依无我如来
之藏。”
2.如来藏不攀缘六尘,自处涅槃。正是因为如来藏不介入不攀缘六尘之自处涅槃,所以
如来藏不是意识心我觉我知的状态(在此意义上,也同样证成如来藏的无我性)。涅槃
的如来藏含摄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且涅槃的如来藏具有无量知见,是最大的智慧聚丛;
《大方等如来藏经》有语:
我以佛眼观诸众生,烦恼糠糩覆蔽如来无量知见;
彼如来藏清凉无热,大智慧聚,妙寂泥洹;
如来藏具有“无量”智慧知见,却是“妙寂泥洹”的;“泥洹”即是“涅槃”的异译。
“涅槃”之谓,表述了如来藏智慧是彼岸性的,而不是此岸意识心之可思量、可分别的
境界相;《大宝积经》指出:
此如来藏,甚深微妙,所说圣谛,亦复深妙,难见难了,不可分别,非思量境,一切世
间所不能信。
如来藏默然无语,所以,众生需要佛开示,方知有如来藏;《大方等如来藏经》便指出:
譬如贫家有珍宝藏,宝不能言:“我在于此。”……是故,诸佛出兴于世,为开身内如
来法藏。
如来藏默然的非人格化特征,表显了如来藏的智慧知见与凡夫所熟知的意识心境域下的
智慧知见并不是一回事。意识心境域的智慧知见正是此岸的人我境界,是有觉有知的;
而如来藏与此迥异,与我觉我知的境界全然不同,此即如来藏无我义之实质意蕴。
正是由于如来藏这种自住涅槃境界,凡夫众生对之难以了知;所以《大宝积经》才说“
此如来藏……不可分别,非思量境,一切世间所不能信”。
由此,凡夫众生不会感知到除了自己的意识心之外,还有一个如来藏。
如来藏是如来无我之藏,对世间六尘不曾觉观攀缘。唯识经典所云第八识“恒而不审”
,正是“不审”世间诸相之意;此与“大智慧聚,妙寂泥洹”之义,正是共成互释。正
是因为如来藏具有无我、不了别六尘等特征,才将如来藏称为“涅槃寂静”,此即三法
印之一。
所以,如来藏虽然含摄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但是,如来藏的智慧了别性并不像意识心那
样对现实境尘有丝毫介入。如此,才是如来藏涅槃的真义。
但是,与此相反,“梵我”却是有我并攀缘世间境界。
(二)“梵我”的有我与对境界的攀缘
在《奥义书》中,随处可见“大梵”、“自我”或“彼”等,作为个体“我”,与世间
众生万物的对话、纠缠、互动等;现举几则:
1.彼既生矣,则观察众生,曰:“是处有谁谓异于我者耶?”(《爱多列雅奥义书》第
三章)
这里表显,“大梵”(“彼”即是“大梵”)创造世界和众生后,居功夸耀的我执心态
和有生有灭的第六意识心的活动特征。
而如来藏即便生起万法,却没有与六尘之具象等任何相关的意向性活动或互动,祂对世
间现实从不作分别而自住涅槃寂静。
2.维昔大梵为诸天战而胜焉。在此大梵之胜利中,诸天皆尊大。彼等思维:“此我辈之
胜利。此我辈之所以伟大也!”大梵知其意如此,遂对彼等显观。则皆不识,曰:“此
何夜叉耶?”(《由谁奥义书》第三分)
大梵创造世界诸天后,尚要与诸天争胜而终被尊为“大”,最后还要向诸天炫耀其质能
神通;这显然是自陷于众生之一员而与诸天较量争锋,纯粹是具有鲜明我见思量之人格
化载体。
如来藏从本以来就是出世间法,从不进入世间,从不与世间万象有任何纠葛往来;但世
间法的成就,又不离如来藏的种种性用功德。这是难以理喻的奇妙法义,也许唯证乃知。
3.大梵以此教造物主,造物主授之摩奴,摩奴以授众人。(《唱赞奥义书》第八篇之第
十五章)
“大梵”创造世界众生,还要对其所创造的众生授予种种修行法门。
如来藏从不知何为世间修行法,也从来无法向任何人、任何众生传授法门,如来藏从不
在世间法相上像意识那般操心操持,恒处涅槃故。
4.昔者,诸天与阿修罗,皆欲明“自我”,乃往大梵之前,礼敬已,请曰:“尊者!我
等皆欲求‘自我’,愿有以教之!”于是大梵默忖者久之,自思此诸阿修罗,皆求异“
自我”者也,故教以求“自我”于迥异之处。(《弥勒奥义书》之“(北)第七章”)
“大梵”能被亲近、接受礼敬,显然是现象界存在的个别化单一实体;因为“大梵”本
身能听到诸天与阿修罗的说话请求,并“默忖”“自思”,终向诸天阿修罗传授寻求“
自我”之法门。
如来藏与此截然不同,如来藏是与众生所熟知的意识心的活动状态全然相异。
以上对“大梵”进行权威性诠释的这些引文,显示“大梵”是可分离、可独立存在的,
具有鲜明的人格“我”和种种意识活动特征。
显然,如来藏与此等“梵我”完全异质。
三、存在于五蕴的全体或局部
如来藏存在于十八界中的每一界,遍及境尘、众生五根身和七识心。《华严经》便指出:
诸佛法尔,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众生如来之藏,常住不变。
如来藏身,不生不灭,善巧方便,普现世间。
如来藏常住并普现遍布世间十八界,显然如来藏也是存在于五蕴的全体,而“梵我”论
却有“梵我”存在于五蕴身局部的种种说法。
(一)如来藏存在于众生身之全体
佛在《大方等如来藏经》多处提到如来藏存在于众生身:
我已佛眼见,一切众生身,佛藏安隐住。
如来观察一切众生,佛藏在身,众相具足。
善男子!一切众生虽在诸趣烦恼,身中有如来藏常无染污,德相备足,如我无异。
佛眼观众生,虽流转五道,大宝在身内,常在不变易。
如来藏安隐于众生身,常无染污,常在不变,德相具足。
而这样的如来藏又是存在于五蕴的全体“乃至皮肤边际”的,佛在《大方广如来藏经》
中便说:
善男子!如来以如来眼,见一切有情欲、嗔、痴、贪、无明、烦恼,乃至皮肤边际,彼
欲、嗔、痴、无明、烦恼藏中有如来藏性,以此名为有性。
“如来藏性”是“无为法”,相对于“有为法”具有缘起的生灭变化而言,“如来藏性
”以其无始恒不变易性,便称为“有性”。正是因为“如来藏性”之“有性”是一切万
法的所显性,所以,作为万法根本的如来藏不能只存在或显现于众生五蕴身的局部,而
需是遍及五蕴身全部,“乃至皮肤边际”。
这便是佛教对如来藏的界定。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梵我”仅存在于五蕴身
的“心”、“心灵”和“眼”等局部处所,且有“其大如拇指”等说法。
(二)“梵我”存在于众生身之局部
1.“梵我”存在于“眼睛”。
据印度古代吠檀多派的最早经典《梵经》载:
(眼)内部的(人是梵),因为那是可能的。
印度商羯罗(约8—9世纪)对此语的注释是:
眼作为一个依托处对神(梵)是适合的。如同奥义书中论及了神不为污物所染,他摆脱
了罪恶等一样,眼也被描述为一个不受任何污点所染的地方。
此外,在《唱赞奥义书》中也提到:
造物主谓彼二子曰:“彼见于目睛中人,‘自我’是也。”且曰:“彼是永生者,是无
畏者,是即大梵也。”
“梵”既然被誉为是圣洁、神圣和摆脱了罪恶的神,“梵”也需相应地被处置为是存在
于被认为洁净的地方“眼睛”(按:依佛教正法,凡夫内相分下的“眼睛”其实并不清
净)。
由于“梵”被视为是能够独立存在的自体,所以,在“梵我”论者的逻辑中,为了确保
与“梵”的圣洁、清净相应,“梵”的存在场所便需要选择和考究,否则,“梵”何以
能与污秽区分?但若是如此思量的话,便难以确保万物的创造者“梵”存在于万物包括
存在于秽物之中而无碍——“梵我”论由此也遭遇逻辑困境。
2.“梵我”存在于“心”或“心灵”。
在《唱赞奥义书》里,便有认为“梵我”处于“心”、“心灵”:
而彼“自我”者,在于心内者也。其文字之解曰:此“在于心内者”,是以谓之“心灵
”也。
此中的“自我”、“大梵”,无论是存在于色法肉团心,还是存在于“心灵”的意识心
,均只是存在于五蕴身色身的局部,或心法、心所法的局部,依然无法遍及万法十八界
。“大梵”创造万物、任持万物之谓,在此无法自圆其说。
3.“梵我”是“光明”、“其大如拇指”而居众生心。
《羯陀奥义书》提到:
神我是内灵,其大如拇指,常据众生心,有异于身体;如抽草掰茎,当耐性分此。尔当
如“彼”是,光明永生者!
在《羯陀奥义书》中,如上说法出现了多次。又说:
唯是“光明者”,又称曰“大梵”……
大如“拇指”而有“光明”,且存在于体内“众生心”的“神我”,显然是分离存在的
可见性自体,这样的自体显然无法遍及万法;这样的自体,也必定是缘生缘灭的有为法
。此外,《唱赞奥义书》还有:
大梵有四足:一足为语言,一足为生气,一足为眼,一足为耳。——此皆属于自我者。
这些法义事相的浅陋错谬,一如上述所辨斥。如来藏遍及万法十八界且是恒时存在而与
此迥异。
四、“梵我”与如来藏的似是而非
“梵我”论,既有以上与如来藏鲜明分判的义理,也有诸多含糊不清、类似于如来藏、
但却属似是而非的法义;以下分四个模块予以论述。
(一)第一模块
1.世间万事物,神我尽充沛。(《白净识者奥义书》)
2.群生睡眠中,是“彼”乃醒觉;创造常不已,愿乐随愿乐。此即是“神我”,唯是“
光明者”,又称曰“大梵”,唯是“永生者”。一切界所依,呜呼孰逾“彼”!——嗟
乎此是此!(《羯陀奥义书》)
3. 由“彼”乃双知,梦尽与醒尽,“彼”诚伟大主,“自我”遍在隐。智定者思维,
不复生忧悃。(《羯陀奥义书》)
4. 无声,复无触,无色,无损毁,无味,复无臭,恒常,无终始,……(《羯陀奥义
书》)
此中所引的四句,有三句出自同一部《奥义书》。这里表明,“梵我”是遍在万事万物
而不显,是无始无终,是一切界的所依止;而且,即便众生在睡眠,“梵我”的创造也
不停止;众生在醒时和梦时,“梵我”均能双知而尽。
初看起来,这些描述,似乎是与如上所表的如来藏相同。
但是,此中将“光明”称为“大梵”,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光明”属于“色法”,而
如来藏非是“色法”;如来藏是“心法”,同时也是“无为法”。“光明”之“大梵”
,就完全与如来藏不同。
此外,所谓众生在醒时和梦时,“梵我”均能“梦尽与醒尽”“双知”;如来藏尽管能
够了别众生心行,但却不能似意识心那般知晓众生梦时之梦境和醒时之现实。
而“一切界所依”和“恒常,无终始”之谓,尽管与如上所述的如来藏极为相似;但是
,由于这些内容共同出自《羯陀奥义书》,此《羯陀奥义书》兼有此上已述和以下将述
的诸多错谬且迥异于如来藏的义理,所以,其与如来藏之此点相同,也只限于字面表相
之偶合,而毫无结构体系性旁通之实质涵义。
即便“世间万事物,神我尽充沛”,此与如来藏显现于万事万物的法性相同,但同是该
部《白净识者奥义书》之中,又表述“大梵”具有意识心享受的特征:
知者,非知者,主宰,非主宰,此二皆永恒。一为享受者,结合享受境;一为无极者,
遍是,无所作。知此是大梵,固有此三者。
如来藏完全不能像意识心那般具有享受的任何渴求。由此,其与如来藏之相同,因为此
点之相异排斥,也无法得以成立;即不足以取之为凭。
(二)第二模块
1.在一切众生,“彼”是秘密我,而不自显示。唯有知微者,以深微妙智,于是而得见
。(《羯陀奥义书》)
2.非是由心思,而或臻至“彼”,亦非以语言,更非眼可视。除非说“彼是”,此外复
何拟?(《羯陀奥义书》)
3.宅此躯中神,一旦离所居,蜕然舍身去,是处复何余?——嗟乎此是此!(《羯陀奥
义书》)
此中所引《羯陀奥义书》的三句,似乎与如来藏的义理具有惊人相似性。我们且看二者
的比对:
(1)梵我:“在一切众生,‘彼’是秘密我,而不自显示。唯有知微者,以深微妙智
,于是而得见。” ——如来藏:如来藏不离众生五蕴身,如来藏隐微难知,如来藏是
诸佛秘密甚深第一义谛,如来藏唯有无分别智而能证。
(2)梵我:“宅此躯中神,一旦离所居,蜕然舍身去,是处复何余?”——如来藏:
如来藏是众生轮回之所依体;如来藏若舍身,则众生不成为众生。
(3)梵我:“非是由心思,而或臻至‘彼’,亦非以语言,更非眼可视。除非说‘彼
是’,此外复何拟?”——如来藏:如来藏是绝言语、心行的;若要亲证者说之,只能
说“真实如是”,此即“真如”一语的原初义,“如是”即像那样之意;“真如”表显
了在见道圣者之间,仅凭此语,足以表示同证实相者的共鸣和心照不宣,此外之言语和
思维,实是画蛇添足,已无必要。
经过比对,二者确实有相同相通处。但是,其错谬性却隐含其中且是明显的。
如来藏虽然也是“秘密我”,但此“我”却是无我之“我”,非意识妄心之境界故。而
且,此一“秘密我”,毫无间断地时刻在“显示”,只是凡夫被烦恼覆障而不见。悟者
能证见凡夫身中的如来藏在恒时显现起用;而绝不是《奥义书》之谓“不自显示”。此
外,上文也说到,同出于《羯陀奥义书》,其所证之“秘密我”,实是体内“其大如拇
指”的“光明”点,这在如来藏语境显然是荒谬和悖理。如来藏与此全然不同。而且,
同是《羯陀奥义书》还有:
“彼”是原始神,诸天之大母,由气息而生,以原素而有,深入万物居。——嗟乎此是
此!
“气息”、“原素”之谓,已是沦为世间法相。且同是《羯陀奥义书》,以上所提“梵
我”知梦知醒意识心特征之揭示,也宣告了此中之“梵我”与如来藏不可等同。
所以,同是一部《羯陀奥义书》,因整部经典没有内在一体化的系统逻辑,其与如来藏
具有相似义之表征,其来源和取证的价值就已值得置疑;其相同性不排除或是偶合、或
是因于晚出而受如来藏影响窜入典籍所致。
(三)第三模块
1.信是由“自我”,而知色与味、声、香、触,欲事;斯世复何余,非“自我”所识?
——嗟乎此是此!(《羯陀奥义书》)
2.一我寓众生,不以世苦浊。超然忧患外,如是“彼”可识。 (《羯陀奥义书》)
这两句表明,“梵我”似乎也是与尘世无涉的,“斯世复何余,非‘自我’所识”,以
及“不以世苦浊”、“超然忧患外”,似乎与如来藏不了知六尘具有相同的特征。
但是,还是同属这一部《羯陀奥义书》,却夹杂了以上诸多相互矛盾的种种法义,如此
便证明了“梵我”论具有内在义理冲突抵消的结构特点。就此似乎可以断言,由其紊乱
的法义逻辑所提供的迹象表明,“梵我”论具有拼凑痕迹,显然与如来藏的“自组织”
系统,不可相提并论。
(四)第四模块
1.大梵之态有二:一有相者,一无相者。是有相者,非真实也。是无相者,乃为真实,
乃为大梵。是大梵者,即光明也。是光明者,即是太阳,太阳以“唵”声为其自体。彼
自分(其身)为三,“唵”声三音(即阿,乌,门)。以是而此世界万物,经纬交织其
中也。故曰:“诚然!太阳即此‘唵’声!’故人当如是思维,如是而自与之和合矣。
”(《弥勒奥义书》)
2.诚然,彼太阳者,外在之“自我”也。内在之“自我”则为生命气息。(《弥勒奥义
书》)
此中,即便提出了“大梵”的“无相”义,但是,“光明”、“太阳”之谓,以及强调
“气息”和对“唵”声的修习及期望与太阳和合等等说法,使此处的“大梵”,不断在
显出婆罗门教外道浓郁而鲜明的风格,即“大梵”陷于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境相。而如
来藏是远离这一切相的。
(五)模块结论
综合以上对“梵我”与如来藏似是而非的四个模块的分析,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梵我”论的鲜明特点是:应有尽有,杂烩并蓄。
据“梵我”论理论渊薮的考察,可以证明,拼凑性、猜测联想性痕迹异常明显是各部《
奥义书》“梵我”论的共同特征。“梵我”论的体式结构和论断,并不是得自于实践,
而是极尽想象之能事,广罗搜集有关学说理论而成。由于在法义结构上彼此矛盾冲突抵
消,各部《奥义书》之间就显出分崩离析、缺乏内在明确的有机联系等种种弊端,更有
戏论或无章无序妄谈之嫌。
若是以思想史视野去看待“梵我”论在世间法上的出现和发展,“梵我”论实质是思想
哲学的集结和归纳;作为人类思想的整理总结,会不断见显其历史性的存在价值。
即便“梵我”论与如来藏相同的这些法义是出自于“梵我”论自身,但是,不同《奥义
书》之间以及同一部《奥义书》的内在联系之间,因无法在结构上协同兼容,其相互牵
制且排斥的特点,始终难以摆脱“梵我”论五花八门的拼盘特色。逻辑主线的缺失,证
明了其与如来藏具有本质性分际。
尽管“梵我”论提出了与佛教如来藏似是而非的论调,但由于以上之种种杂陈,证成了
“梵我”不能与如来藏等价。而且,倒是由此凸显“梵我”论章法紊乱和拼凑之事功;
与如来藏能够被行者现量、并能在比量思辨上尽除杂芜、显出清晰的思路脉络和鲜明的
逻辑主线,是断然不同。
五、佛说如来藏“我”与外道“我”的差异
佛在《杂阿含经》卷二,是这样揭示外道“梵我”思想的:
若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诸沙门、婆罗门见色是我,色异
我,我在色,色在我;见受、想、行、识是我,识异我,我在识,识在我。愚痴无闻凡
夫以无明故,见色是我、异我、相在,言我真实,不舍。
此中之“我”,便是指外道婆罗门的“梵我”。概括这一段引文,外道婆罗门的“梵我
”与五蕴的关系是:
五蕴是我,五蕴异我,五蕴与我相在(即五蕴在我中,我在五蕴中)。
佛教的正确知见——“如实知”,则是与此截然相反,佛在同一部《杂阿含经》卷
一指出:
当知色……彼一切色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是名“如实知”。如是受、想、行、识
,……彼一切识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是名“如实知”。
此中之“我”便是正法如来藏,也是三法印之“涅槃寂静”。尽管这里二者均采用“我
”一词,但是,这并不妨碍在佛教教理中,对二者有清晰的分判。
此外,大乘经典也常以“我”或“真我”对法身如来藏进行称谓,但不能将之等同为“
梵我”;且不说《涅槃经》中常出现的“我”,即便般若部经典,譬如《大乘理趣六波
罗蜜多经》也使用“真我”:“如来妙体即法身,清净解脱同真谛。如日与光不相离,
如来功德即涅槃。真我与佛无差别,一切有情所归趣。”
所以,不能将阿含部经典此一释义当作孤证看待。总结上引阿含经文,在佛教“如实知
”状态,如来藏“我”与五蕴的关系是:
五蕴非我,五蕴不异我,五蕴与我不相在(即五蕴不在我中,我不在五蕴中)。
上述两段译文,为同一译者,属同一部《杂阿含经》,尽管此中将外道婆罗门“我”与
正法“如是观”之“我”的比较,陈义隐密精深,但从立说逻辑看,二者已彰显鲜明性
的截然分际,尽管二处均采用了同一语词“我”。
佛在阿含部所说的经文,往往被学界误解为属于小乘浅显法义。实质上,此中蕴含了大
乘甚深义理。往往有无知错解者,以为大乘佛法是后来发展的结果。殊不知,只是缘于
缺乏挖掘和融通,便因读不懂阿含深义,而诽谤《阿含经》陈义浅显,妄说种种非量的
发展观;如此诸等,实是学术研究上之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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