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 发帖数: 1568 | 1 支持invicible一把,不是支持他的观点(我根本不了解这次
事情的第一手资料),更不是支持他“我就是要公报私仇”的态度,
这一点我和katy一样是非常反感的;而是支持他无论出于什么目的,
都有投诉一个(他认为)不合理的现象的权利。这个权利不因为
他自己不看签名档或者什么别的而改变。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应该是事,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
好的司法机关应该不仅仅能做到大义灭亲,也可以做到当仁不让地
“帮”亲人去处罚别人-----只要看准了犯罪事实就是了。
想当年和小微还曾经就资格论吵过一架:-), 现在我还是一样的
观点:无论别人自己有多差(好),动机有多么坏(好),他/她都
有发表意见的资格,而我们处理事情,应该不能够受这个人的影响。
当然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过我想,虽不能至,总该
是心向往之的吧。 | A***o 发帖数: 2783 | 2
偶可不认为他是“公报私仇”什么的,对利用权力打击异己的st
之流这么形容还差不多,他本人有什么高过一般网友的权力可以
利用的?偶孤陋寡闻,不知道他有。
偶想他说得也很明白:在不喜欢的人违规的时候利用一下而已。
你可以觉得他小题大作,但这是他的权力,他也有他大作的基础,
这跟katy以前论及的版主吃三碗饭--->该被弹劾还是有差别的。
【在 q*****g 的大作中提到】 : 支持invicible一把,不是支持他的观点(我根本不了解这次 : 事情的第一手资料),更不是支持他“我就是要公报私仇”的态度, : 这一点我和katy一样是非常反感的;而是支持他无论出于什么目的, : 都有投诉一个(他认为)不合理的现象的权利。这个权利不因为 : 他自己不看签名档或者什么别的而改变。 :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应该是事,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 : 好的司法机关应该不仅仅能做到大义灭亲,也可以做到当仁不让地 : “帮”亲人去处罚别人-----只要看准了犯罪事实就是了。 : 想当年和小微还曾经就资格论吵过一架:-), 现在我还是一样的 : 观点:无论别人自己有多差(好),动机有多么坏(好),他/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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